郑州华首宏田置业有限公司泓泉宫小区建设项目

索 引 号:416211581/2018-00069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4-20发布日期:2018-04-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华首宏田置业有限公司泓泉宫小区建设项目

郑州华首宏田置业有限公司泓泉宫小区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6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华首宏田置业限公司



郑州华首宏田置业限公司泓泉宫小区建设项目


中牟县小潘庄、学苑路南、祥瑞路西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公司


项目总投资51500万元, 占地面积45431㎡,主要建设16栋住宅、3栋商业楼、物业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78781㎡,地上建筑面积136020㎡(住宅130380㎡、商业4070㎡、配套设施1570㎡),地下建筑面积42761㎡(地下停车库4261㎡)。项目建成后可入住3500人,商业用房入住污染类项目投入使用前按要求另外评价。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施工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郑东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扬尘:施工方通过采取道路硬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安装运输车辆冲洗装置,建筑材料存放在库房内或严密遮挡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噪声:主要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固废: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废气: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采取安装通风排风装置、并将排气口设置于公共绿地上且避开人群集中活动场所排放;噪声:对水泵、风机等配套设备设置在地下泵房内,并采取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做到达标排放;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于当天统一及时运走,做到日产日清。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4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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