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4042/2018-000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文 号:郑建文【2018】93号 | 成文日期:2018-05-10 | 发布日期:2018-05-1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8-05-10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综合治理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综合治理活动。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综合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综合治理活动小组。 组 长:曲 标 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远 烁 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 曹 静 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处长 徐栓成 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陈家兴 市工程质量监督站经开分站站长 成 员:林 海、张 艳、李一玮、张 瑞、从 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远烁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治理范围 本次治理范围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外墙装饰和保温层的在建高层建筑和已竣工投入使用的非住宅高层建筑。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三、治理内容 (一)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否存在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现象。 (二)高层公共建筑和超过六十米的高层住宅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和装饰材料是否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不燃材料(WW无机活性墙体保温隔热材料、水泥发泡保温板、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岩棉板、玻璃棉板、发泡陶瓷、采用B1或B2级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除涂料外的不燃外墙装饰材料),六十米以下的高层住宅建筑是否采用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难燃材料(聚苯板、挤塑板、酚醛板、聚氨酯板等添加较大量阻燃剂的有机材料、除涂料外的难燃外墙装饰材料)。 (三)在建工程是否制定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综合技术方案,保温材料的堆放、施工以及工程现场电焊、切割、热熔等带火(高温)的施工作业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建筑防火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在2018年5月25日前完成对辖区内采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的在建高层建筑和已竣工投入使用的非住宅高层建筑的排查,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如实登记,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或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发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所在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综合分析,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和降低火灾危害。 (二)严控源头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关于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的强制性规定,对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得予以工程分部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同时,要建立联动制度,对设计、图审等环节进行统一要求,从源头进行把控。 (三)强化监管 各有关单位负责对所监管的在建高层建筑、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对所监管的在建高层建筑和行政管辖区域内的既有非住宅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等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5日前)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明确任务要求,进行专题部署,逐级压实责任,迅速启动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综合治理工作。同时要组织召开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的动员会议,督促相关单位以监理单位为主导开展自查自纠。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5日至9月20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标准完成采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高层建筑底数排查;采取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暂停施工、提请行政执法等形式推动问题整改。对整改难度大、火灾风险高、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高层建筑,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外墙保温材料,要及时书面告知辖区政府、管委会,同时报送至我委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建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建设局和各有关单位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三)建章立制阶段(9月21日至30日)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找准存在的共性疑难问题,研究出台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召开综合治理总结会议,对治理成果进行梳理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综合治理是防止火灾发生、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成立综合领导小组,从严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应加强统筹协调,每周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治理成效。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排查整治,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合力,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充分依托本地主流媒体,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对久拖不改、隐患严重单位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声势。引导公众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举报违规采用外墙保温材料、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其他安全隐患,形成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导,落实责任 综合治理工作严格实行日上报、周排名、月通报制度,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期间,市城建委将适时检查,综合督导综合治理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的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动员部署情况以及分管领导和联系人名单,请于5月15日前报送市城建委综合治理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67188926,邮箱:sjwzac2009@sina.com);5月20日报送采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排查台账,以后每月20日报送更新台账;每周二下午5时前上报《全市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每月24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综合治理结束后,及时上报书面工作总结及相关台账。 附件: 1.郑州市采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高层建筑物台账 2.郑州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
2018年5月10日 附件
郑州市采用易燃可燃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高层建筑台账.pdf郑州市高层建筑外墙装饰和保温材料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