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9456687/2018-00071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境违法处罚 |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中原环罚决字【2018】第010号 | 成文日期:2018-05-16 | 发布日期:2018-05-17 |
体 裁:决定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喜祥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河南喜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技术改造等其他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对该单位做出行政处罚贰万元整。
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