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255096/2018-0002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5-29发布日期:2018-05-29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5-29废止日期:2018-12-31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紫办〔2018〕30号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建

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1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安委〔2018〕14号)的要求,切实加强我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项目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员工培训,推动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控制和减少施工伤亡事故的发生,提升我办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对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包括建设单位(业主)、建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全覆盖。

突出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要重点治理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1.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办理项目安全措施备案,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2)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

(3)是否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4)工程有无违法分包或肢解发包情况(重点查看桩基、基坑开挖支护降水等);

(5)是否将工程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

(6)是否提供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且在合同或协议中单独列支及时拨付情况。

2.施工单位: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8)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通风及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3.监理单位:

(1)总监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时是否在岗情况;

(2)现场监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资格;

(3)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并签字;是否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旁站监理;

(4)监理单位是否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验收;对于发现的隐患按照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有相应的记录(监理安全方面通知单);

(5)监理单位是否对总包及分包单位资质、人员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审核;

(6)监理单位对于发现的隐患是否按照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三、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底,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前)。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治理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重点治理阶段(6月2日-11月30日)。办事处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1日-12月25日)。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和分级分类原则,结合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监督检查计划和检查内容。不断扩大抽查涵盖的工程项目范围。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对因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走过场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责任追究。特别是要严格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依法采取责令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责令注册执业人员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措施。

(三)实施信用联合惩戒。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各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办事处安全生科将加强对企业的督促和指导,推进企业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安全生产科。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依据建设工程的特点,抓住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且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具体要求,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同时,专项整治工作还应与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力争年内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强化监督,严格督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相关社区要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整治。在专项整治期间,对整治工作不认真,走过场,工作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并予以通报,责令整改。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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