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工作的通知

全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豫建建〔2018〕16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8年6月11日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郑港建管〔2018〕4号),现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现要求各相关企业于2018年6月30日前,建立健全劳务用工实名制工作,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同时按照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实行差异化管理的请到局建筑业市场监管处办理。逾期未执行到位的企业,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将按照《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对违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和记录企业不良行为。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于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2018 年6月19日


附件_1:关于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及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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