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97863874/2018-123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荥政文〔2018〕123号 | 成文日期:2018-06-21 | 发布日期:2018-06-26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荥阳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1日
荥阳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为确保完成我市“十三五”期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豫发改农经〔2017〕676号)通知,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和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1 总体要求
1.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为目标,以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线,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主产区和重要农产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加强资金整合,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充实建设内容,加强建后管护,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为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1.2 基本原则
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改造中低产田、推进农业机械化和节水灌溉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整合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提高口粮生产能力。
健全机制,强化监管。探索资金整合、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新机制,统筹使用建设资金,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落实工程建设管护责任,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分工负责,协同推进。按照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市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负总责,有关乡镇、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实施。
多元投资,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和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参与工程建设和管理。
加强管理,注重实效。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因地制宜地确定运行管理模式,完善服务体系和技术支撑,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发挥项目建设成效,提高灌溉用水效率。
1.3 总体任务
田。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载体。田块相对集中、土地平整是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的前提。通过归并和平整土地、治理水土流失,实现连片田块规模适度,耕作层厚度增加,基础设施占地率降低,丘陵区梯田化率提高。
土。土壤是农作物生长的物质基础。提高土壤质量是推广良种良法、实现农业增产增效的重要条件。通过土壤改良改善土壤质地,增加农田耕作层厚度。
水。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通过大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推广节水增效灌溉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高灌溉保证率、用水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标准。
路。田间道路是机械化作业的基本前提。通过田间道(机耕路)和生产路建设、桥涵配套,解决农田“路差、路网布局不合理”问题,合理增加路面宽度,提高道路的荷载标准和通达度,满足农业机械通行要求。
电。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结合农村电网改造等工程建设,通过完善农田电网、配备必要的输配电设施,满足现有机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等设施应用的电力需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和效益。
管。建后管护是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长久发挥效益的关键。通过明确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健全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资金,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
2 具体工作目标
“十三五”期间,全市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14.265万亩,争取建成高标准农田24.115万亩,共计划投资48230万元,每年投资在2000—20000万元左右,每年确保实施高标准农田1—5万亩,力争实施高标准农田2—8.3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形式以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和土地整治三种形式进行,以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水务局、农委、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为主导,有关乡镇配合,逐年实施计划。
3 主要建设指标
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达到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 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标准要求。参照国家标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和评价工作》(GB/T 33130—2016)、《河南省高标准田建设标准》(DB41/T885—2013)等技术规范开展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和评价工作。
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充分考虑行业和区域差异,做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上下结合、相互衔接、互为补充。
建设过程中要做到“五个坚持”。坚持规划引导原则,要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现行规划,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充分考虑我市自然资源禀赋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等要求来开展;坚持数量、质量和生态并重原则,要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通过建设切实提高耕地利用率,提升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坚持维护权益原则,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坚持可持续利用原则,高标准农田建成后要落实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机制,实现长期高效利用。
4 “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4.1市直有关单位(详见表1):
4.1.1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确保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4.03万亩、力争以农田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4.03万亩。
2016年,确保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0.63万亩。目前,在汜水镇廖峪村、十里村、南屯村、周沟村、老君堂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63万亩,总投资8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607万元,省级财政200万元,郑州市财政配套资金34万元)。
2017年,确保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0.8万亩。目前,在汜水镇东河南村、西邢村、滹沱村、虎牢关村、新沟村等村建设高标准农田0.8万亩,计划总投资11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8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75万元,郑州市财政资金45万元。
2018年,确保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计划在王村镇丁村、房罗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计划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44万元,郑州市财政资金56万元)。
2019年,确保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0.6万亩。计划在王村镇木楼村建设高标准农田0.6万亩,计划总投资8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607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00万元,郑州市财政资金33万元)。
2020年,确保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计划在汜水镇清静沟村、赵村、口子村、汜水村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计划总投资14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44万元,郑州市财政资金56万元)。
4.1.2水务局:确保以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6.179万亩、力争以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8.179万亩。
2016年,以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2万亩。在高村乡、汜水镇、高山镇分别以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高标准农田9800亩、3700亩、6500亩,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500万,省财政投资1500万)。共计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万亩;年新增供水能力199.68万m3,新增节水能力99.71万m3;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16万kg,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595万元;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85以上。郑州市农田水利现代化示范乡镇荥阳市王村镇建设项目在王村镇建设高标准农田40600亩,投资6855万元(其中,郑州市财政投资4570万元,荥阳市财政投资2285万元)。郑州市农田水利现代化示范乡镇荥阳市汜水镇建设项目在汜水镇建设高标准农田21193万亩,总投资7712万元(其中,郑州财政投资5141,荥阳市财政投资2571万元)。
2017年,以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4.06万亩,总投资6855万元。
2018年,计划力争以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2.119万亩,确保完成2.119万亩,总投资7712万元。
4.1.3农委:确保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4.056万亩、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11.906万亩。
2016年,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0.55万亩。
2017年,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3.15万亩,确保完成0.95万亩,总投资9995.48万元。
2018年,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4.15万亩,确保完成1.9万亩,总投资16376万元。
2019年,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3.487万亩,确保完成1.206万亩,总投资1900万元。
2020年,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0.569万亩,总投资800万元。
4.2有关乡镇(详见表2)
“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涉及乔楼镇、豫龙镇、广武镇、高村乡、王村镇、汜水镇、高山镇、刘河镇、崔庙镇、贾峪镇等10个乡镇。共力争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共计24.115万亩,确保14.265万亩。其中,乔楼镇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0.63万亩,确保建设0.13万亩;豫龙镇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0.1万亩;广武镇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1.668万亩,确保完成0.929万亩;高村乡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2.704万亩,确保完成0.424万亩;王村镇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8.405万亩,确保完成6.721万亩;汜水镇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5.574万亩,确保完成5.204万亩;高山镇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和农田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1.715万亩,确保完成0.565万亩;刘河镇力争以农业综合开发建设高标准农田0.55万亩,确保完成0.05万亩;崔庙镇力争完成1.5万亩,确保完成0.1万亩;贾峪镇力争完成1.269万亩,确保完成0.142万亩。
2016年,在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3.18万亩,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在高村乡建设高标准农田0.98万亩,在汜水镇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在高山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8万亩,在刘河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1万亩,在崔庙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2万亩,在贾峪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1万亩。2016年确保完成在汜水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63万亩。
2017年,在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8.01 万亩,总投资约16000万元。其中:在乔楼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2万亩、在豫龙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05万亩,在广武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4万亩,在高村乡建设高标准农田0.4万亩,在王村镇建设高标准农田4.91万亩、在汜水镇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在高山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3万亩,在刘河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2万亩,在崔庙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3万亩,在贾峪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25万亩。2017年全市确保完成建设高标准粮田5.81万亩,其中确保在广武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2万亩,在王村镇建设高标准农田4.41万亩,在汜水镇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高山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2万亩。
2018年,计划在全市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7.269万亩,总投资12500万元。其中:在乔楼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35万亩,在豫龙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05万亩,在广武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6万亩,在高村乡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5万亩,在王村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2.05万亩,在汜水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2.519万亩,在高山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3万亩,在刘河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25万亩,在崔庙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4万亩,贾峪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25万亩。2018年在全市确保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5.019万亩。其中:确保在乔楼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05万亩,广武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4万亩,在高村乡建设高标准农田0.1万亩,在王村镇建设高标准农田1.55万亩,在汜水镇建设高标准农田2.519万亩,在高山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2万亩,在刘河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05万亩,在崔庙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1万亩,在贾峪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05万亩。
2019年,计划在全市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4.087万亩,总投资6500万元。在乔楼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08万亩,在广武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668万亩,在高村乡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824万亩,在王村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1.445万亩,在汜水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055万亩,在高山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315万亩,在崔庙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4万亩,在贾峪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3万亩。2019年在全市确保完成建设高标准农田1.806万亩。其中:确保在乔楼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08万亩,在广武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329万亩,在高村乡建设高标准农田0.324万亩,在王村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761万亩,在汜水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055万亩,在高山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165万亩。在贾峪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092万亩。
2020年,计划在全市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1.569万亩,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在汜水镇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在崔庙镇建设高标准农田0.2万亩,在贾峪镇力争建设高标准农田0.369万亩。2020年确保完成在汜水镇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
5 建设监管和建后管护
5.1完善监管机制,加快工程建设
5.1.1完善监管机制。实行部门联动、上下衔接、逐级落实的建设监管机制,采用“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实施方式。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程序,落实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对项目实施实行全过程监管。
5.1.2加快工程建设。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整合各方面资源,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要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合理确定建设优先顺序,围绕巩固和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安排已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潜力较大的地块,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切实提高农田集中连片程度和产出能力。积极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将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的土地纳入规划范围和年度建设计划,增加资金投入,充实建设内容,实行连片治理,推进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生产,提高土地产出率,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
5.2 强化工程监管
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制度,梳理和规范项目申报、勘测设计、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等各个环境的操作规程,实现项目建设管理精细化。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依托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利用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系统,监理信息化管理机制,对高标准农田实现全程监控、精准管理。
5.3 规范竣工验收、做好建档工作
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工作,在实施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市直有关单位开展年度和规划期内的整体考核。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相关项目验收规程,验收结果逐级上报,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及时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监测监管系统。
探索建立“田块标识划界、乡村台账管理、部门备案公示、社会监督共管”机制。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管理台账,全面掌握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和产出能力变化。建立高标准农田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全面收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有关资料并建立档案,做到准确、完整,逐步推行档案资料管理的数字化和信息化。
5.4 加强建后管护、明确管护责任
按照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推动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及时地 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机井组织,做好登记造册。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实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确保管护到位。强化用途管控,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种植,防止高标准农田非农化。在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时,要优先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纳入范围。
5.5落实管护资金
推进高标准农田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晰高标准农田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努力落实运行管护经费。对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及时划定边界,设立标志,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有条件的乡镇可设立管护资金,保障管护经费渠道通畅。对公益性较强的灌溉渠系、喷滴灌设备、机耕路、生产桥、农田林网等,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给予运行管护经费补助。
6 保障措施
6.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建立部门统筹协调机制,将“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目标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市级高标准农田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协同推进工作。设立“荥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的日常事务。市水利、发改、财政、农业、国土等部门按照本行业目标任务,积极做好计划任务分解下达、督促检查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6.2 科学规划、标准统一、协同推进
按照豫发改农经〔2017〕676号精神,本规划作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资金筹措、分配的重要依据。
6.3 积极筹措资金,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整合各类资金,千方百计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各级安排的农田水利项目、新增千亿斤粮食、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要根据有关规划,统筹用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6.4完善科技支撑体系
加强产学研结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和转化速度,逐步建立政府扶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服务推广体系。加强灌溉试验等基础研究和推广应用,完善灌溉定额、灌溉制度,健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其在工程建设、运行维护、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基层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农户的培训力度。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方式,营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荥阳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市直有关单位)
2.荥阳市“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表
(有关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