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司法局中心路司法所倾情调解平息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

索 引 号:005283601/2018-0005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上街区司法局关 键 词:司法所,人民调解,农名工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6-27发布日期: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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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司法局中心路司法所倾情调解平息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

    近日,在上街区司法局中心路司法所主持下,农民工安某森收到了包工头张某治通过银行转账打给他的工伤赔偿金九万元整,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3月5日,农民工安某森在包工头张某治承包的郑州市盛泰有限公司的项目施工干活时,行车起重机上的工字钢意外掉落,砸在安某森的右脚上,造成安某森右跟骨开放性骨折,外踝骨折等伤情,在解放军153医院住院37天,花费医疗费数万元。在安某森住院期间,张某治垫付了大部分医疗费用,但对于安某森务工及陪护费用张某治则没有支付。安某森伤情稳定出院在家养伤,医院告知他要不适随诊,三个月进行一次复诊,并在一年后进行二次手术。在此期间,安某森无法正常工作,他正值壮年,担负着养家糊口的重任,今后的生活如何保障,这下可难倒了这个汉子。

    上街区司法局中心路司法所6月中旬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介入进行人民调解。调解过程中,司法所干警严格执行回避原则和公开调解原则,让当事双方充分陈述事实真相,提供相关证据,同时综合采用“面对面”和“背靠背”调解法,对包工头张某治从因果关系、损害后果、责任分担等方面进行耐心细致地分析,对农民工安某森从其切身利益方面考虑,分析成年人应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不签订劳动合同雇佣双方法律责任所占比例难以确认、二次手术前生活费无从着落等因素,对当事双方讲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文,使当事双方深刻认识到在这起工伤事故中的各自责任所在。经过三次苦口婆心的调解,最终达成包工头张某治一次性赔偿农民工安某森二次手术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九万元整的《人民调解协议》。在达成协议的第三天,包工头张某治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将赔偿金打到农民工安某森的账户上,让他的后续治疗有了保障。至此这起拖了数月之久的工伤赔偿纠纷在司法所干警和风细雨的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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