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963/2018-0026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农办〔2018〕100号 | 成文日期:2018-06-27 | 发布日期:2018-06-27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传 真:67170760 电子邮件: zzsnwbgs@163.com 2018年6月25日
郑州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
大督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市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决定在全委系统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市内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重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加强综合督导督查,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进一步巩固“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努力实现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委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市农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雷全文 党组成员调研员 成 员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监管处、产业化办、水产办,委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三、主要内容 (一)大检查内容 1.消防安全。一是重大节日、政治敏感期、黄金周、高温季节、高寒季节等时段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二是把消防安全是否摆到党组织工作日程,是否坚持每月分析一次消防安全形势、是否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是否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疏散安全演练、是否每半年进行消防工作小结、是否每年年初下发消防工作目标计划。三是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情况。是否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普及预防火灾常识和疏散逃生技能,集中开展“消防提示送平安”活动,在单位内部形成学习消防知识的浓厚舆论氛围。(牵头落实单位:市农委办公室) 2 .农村沼气安全。在检查范围上重点是我市历年来建设的各类沼气工程项目和各类沼气服务场所,主要包括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工程、养殖小区、连户沼气工程、沼气服务网点、沼气区域服务站、县级沼气服务中心等。在检查内容上,突出用户沼气,重点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投料启动前是否经过试水试压、输气管路和沼气用具的气密性和畅通性、脱硫设备的有效性、农户是否掌握安全使用常识和应急处理知识等;突出其他沼气工程,重点检查施工过程是否规范安全、是否存在漏气或排空等安全隐患、是否张贴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突出沼气工程消防、防雷、防爆、防中毒等安全设施等是否符合标准;沼气场所重点检查是否制定有应急预案、是否存在火灾和其他隐患、库房安全防火措施和设备是否齐全、有关人员安全意识是否到位、交通工具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等。(牵头落实单位: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 (二)大执法内容 1.农资安全。突出种子、农药、肥料,集中开展农资打假执法行动。种子方面,以本地区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重点,开展市场专项整治,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采取有力措施,制止制种基地发生抢购套购行为;严格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规范品种命名,解决品种多、乱、杂的问题。狠抓经营主体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和侵权经营等行为。农药方面,加大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检查力度,市场检查仍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的行为。肥料方面,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配方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标签标注与登记证标注内容不符、生产销售假冒配方肥的问题。在检查重点单位上,主要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农资展销会、运销大户、重点监控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乡村流动商贩的执法。坚决取缔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在重点区域上,主要加强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的监管。对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的地区要实行集中查处。(牵头落实单位:市农委政策法规处、市农业执法大队) 2.渔业生产。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状况和渔业船舶实际情况,6月份针对黄河调水调沙实际,对沿黄所有渔船船主逐一下发通知,要求调水调沙期间严禁下水从事一切活动,所有渔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载客航行,对部分船只救生圈、救生衣、消防器材配备不齐,无安全措施的船只责令三天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强行拆除动力设备。下半年对渔业进行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进一步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完善和落实渔业生产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措施,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渔业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使渔船及船员违章作业、违章载客、“三无”渔船非法作业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巩固。(牵头落实单位:市农委水产管理办公室) 3.农产品安全。着力加强节假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加强超市、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农产品检测监管,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加强市场农产品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量,根据季节特点,针对容易超标的农产品,要进行批批检测;加大对检测员上岗纪律和技术规范的督查力度,加强检测监管;切实加强对市场检测室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同时对以加强化验室、化学品仓库等重点部位的防控管理。着重检查化验室所用气体、化学试剂、安全生产标识等方面存在隐患,认真排查,及时上报。(牵头落实单位: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农产品质量检测流通中心) (三)大督查内容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需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需管安全”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对全市农业领域龙头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突出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重要岗位安全员培训情况、企业领导带班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牵头落实单位:市农委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 (一)全面部署,自查自改。(即日起至6月底) 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并于6月30日前将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实施方案报送委办公室。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7月至10月) 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组织自查自改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标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都要建立台账,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请有关单位将工作开展情况于11月15日前报送委办公室,将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送市农委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委属有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 (二)落实责任,强化追究。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此次大检查大执法大督查工作责任制,推动工作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实行责任倒查,对在此次活动中出现的监管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依据党纪政纪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进行问责、追责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