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自2018年4月19日至6月7日,对中牟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负责建设的中牟县广惠街北延和平安大道东延供水管网下沉改造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中牟县广惠街北延和平安大道东延供水管网下沉改造项目位于中牟县广惠街北延的杨岗村段、信王村段和平安大道东延的小靳庄北段、沙岗王段、后孟村北段、普罗旺世北段,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管沟土方开挖回填、旧管道拆除、新管道铺设,水表井阀门井的新建等。
该项目由中牟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委托中牟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16年8月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谈判。成交单位:福建省汇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同价款:273135.86元。实际开工日期:2016年9月16日。实际竣工日期:2016年10月15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监理单位:河南元森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福建省汇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广惠街北延和平安大道东延供水管网下沉改造项目结算价为259709.72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德汇基字〔2018〕第008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局提供的中牟县广惠街北延和平安大道东延供水管网下沉改造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15122.43元。
经审计,中牟县广惠街北延和平安大道东延供水管网下沉改造项目送审结算价274832.15元,审定259709.72元,审减15122.43元。
违反了《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