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河南省实验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 引 号:00525232X/2018-00033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关 键 词:物价,价格,收费
文    号:郑价审函〔2018〕15号成文日期:2018-06-21发布日期:2018-06-28
体    裁:函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河南省实验中学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河南省实验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实中〔2018〕17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河南省实验中学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8〕6号),经研究,批准你校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为420元/生·学期。

此批复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按照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使用财政专用票据。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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