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嵩杨索道票价的批复

索 引 号:00525232X/2018-00032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发布机构:郑州市物价局关 键 词:物价,价格,收费
文    号:郑价审函〔2018〕14号成文日期:2018-06-22发布日期:2018-06-28
体    裁:函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嵩杨索道票价的批复

登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调整嵩杨索道门票价格的请示》(登发改请﹝2018﹞11号)收悉。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1978号)精神,我局在成本审核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嵩杨索道有限公司的索道票价单程35元/人次,往返60元/人次。

二、你委应加强价格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售票处显著位置标明索道票价、各种优惠范围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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