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国有中牟县林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106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牟审投报〔2018〕62号成文日期:2018-07-18发布日期:2018-07-18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国有中牟县林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百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6月12日,对国有中牟县林场负责建设的国有中牟县林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国有中牟县林场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国有中牟县林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工程位于国有中牟县林场东林区院内,总建筑面积627平方米,建筑主体总高度9.9米,建筑层数地上2层,砖混结构。工程内容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

该项目由招标人国有中牟县林场委托招标代理人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5年12月10日。建设单位:国有中牟县林场;设计单位:中牟县建设局设计室;监理单位: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河南元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国有中牟县林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工程结算价为797377.35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百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百瑞基字结审〔2018〕第055 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国有中牟县林场提供的国有中牟县林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79390.46元。

经审计,国有中牟县林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工程竣工结算项目送审结算价876767.81元;审定797377.35元;审减79390.46元。

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年版)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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