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索 引 号:397863874/2018-12339主题分类:科技、教育/教育/业务信息/教育指导工作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教育
文    号:荥政办〔2018〕28号成文日期:2018-07-27发布日期:2018-07-3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荥阳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荥阳市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荥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荥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和十九大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依据国家《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和《河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豫教基二〔2017〕13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和十九大有关精神,立足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紧紧围绕“扩资源、健机制、提质量”的核心任务,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结构,公办民办并举,继续扩充资源总量;坚持公益普惠,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强化机制建设,深化投入、用人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强规范管理,强化评估监测,提高保教水平,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5%,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90%,“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 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重点任务

1.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继续加大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

设,着力增加普惠资源,改善办园条件。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年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和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所占比例。

2.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履行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理顺企事业单位办园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3.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加强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稳妥推进各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逐步形成梯次合理、定位明晰的示范幼儿园体系。深入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

三、政策措施

(一)扩充普惠资源,提高普及水平。

1.科学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统筹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需要,科学优化幼儿园布局、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以发展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以就近入园为原则,重点加强农村人口密集地区、城乡结合部的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建设用地纳入城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扩大幼儿园用地供给,合理确定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普惠性幼儿园用地。

2.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预计到2020年我市约38000名适龄儿童入园,学位缺口10000个)。到2020年,新建乔楼第四、豫龙第一、崔庙镇第四、贾峪镇第二、豫龙镇第四、豫龙镇第五、荥阳市第五、荥阳市第六8所公办幼儿园,迁建城关乡中心幼儿园,新增学位 3330个。改(扩)建王村镇第一、高村乡中心、城关乡育才、城关乡第一、高村乡第三、豫龙镇第三、乔楼镇第一、汜水镇中心、高村乡第二、广武镇第一、广武镇第二11所公办幼儿园,改(扩)建面积18888平方米,新增学位2380个。2018年起,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采用“政府提供土地,开发商代建,产权归教育部门所有,建成后无偿移交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方式,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2018年,开展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的,由政府牵头清查整改。未按照规定建设的依规及时进行补建;没有移交的,无偿移交市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加大乡镇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力度,到2020年,在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的基础上,贾峪镇办成3所、广武镇办成4所、王村镇办成3所、豫龙镇办成4所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

3.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严格落实《河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教基二〔2017〕1096号)和《荥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荥教体〔2018〕63号)规定,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逐年提高民办幼儿园的普惠性比例,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4.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鼓励举办特殊教育幼儿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部)。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轻度残疾幼儿入园学习,推进学前融合教育试点项目实施到2020年,我市推选1-2所幼儿园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二)健全体制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1.理顺管理体制。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履职尽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共同谋划我市学前教育规划、投入、监管工作,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配合做好保障辖区内公办幼儿建设用地、规范各类幼儿园管理、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

2.完善办园体制。逐步理顺企事业单位办办园体制,逐步将我市在校外办园的小学附属幼儿园从学校剥离,实现独立办园。2018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中央编办发〔2015〕132号)完成事业单位登记。鼓励采取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区的形式,扩大公办学位供给。

3.健全投入机制。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研究制定我市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按照“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要求,逐步完善与公益普惠方向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奖补、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对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超过3000元的不降低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对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的标准拨付,2018年春季开始实施;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对认定过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2018年春季开始实施;健全资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补助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创新投入机制,鼓励国内外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支持以PPP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园。

4.稳妥推进公办园招生机制改革。完善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强化招生监管,重点围绕入园机会均等化,试点探索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新路径。

(三)构建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稳定优化师资。

1.优化队伍结构。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逐步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根据我市幼教编制缺口的实际情况,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另采取员额制管理和聘任合同制等方式,聘用一定数量的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补充到公办幼儿园。重视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幼儿园合格师资的配备。做好环翠峪幼儿园巡回支教试点工作。严格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将提高教师持证率列入年度教育业绩考核指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做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提高园长专业化水平。制定并落实农村公办幼儿园园长和业务园长派遣制度。

2.提高培养培训质量。完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注重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培养质量。完善幼儿园师资队伍培训体系,配合上级部门构建省、市、县、乡、幼儿园五级培训网络,以需求为导向,分类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项目,主要对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和学前教育管理干部、教研员进行培训,每年培训园长、骨干教师60名。依托优质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和各级示范幼儿园,采取远程、集中、跟岗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乡镇、街道和幼儿园要建立园本培训制度,加强教研交流,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3.保障合法权益待遇。根据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对长期在农村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四)加强管理指导,提升保教质量。

1.创新管理模式。发挥乡镇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继续推行城乡一体化管理模式,发挥市区公办幼儿园的带动作用。深入开展薄弱幼儿园达标升级活动,到2020年,85%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推进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到2020年,我市再创建2所省级示范幼儿园,3所市级示范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幼儿园以举办分园、承办新园、托管弱园、合作办园等多种形式,积极扩大区域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发挥各级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

2.加强动态监管。加强幼儿园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将包括无证幼儿园整治在内的幼儿园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内容,持续开展无证园清理整顿,及时消除非法办园。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杜绝乱收费。落实国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依照省、郑州市制定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着重加强幼儿园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评估,科学引导幼儿园发展。到2020年,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

3.改善办园条件。重视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配备

的督促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加强幼儿园信息化建设,重点为农村幼儿园配建校园网。搭建学前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动信息技术在幼儿园管理、保教、师资培训等方面广泛应用。

4.实施科学保教。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重视教研队伍建设,配备相适应的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引领。健全教研网络,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依托市区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保教实践经验交流。鼓励幼儿园立足园本,合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积极开展食育课程研究与推广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明确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国土、规划、住建、公安、卫计、残联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经费管理。统筹利用中央、省、郑州市专项资金,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要创新管理理念,加强预算管理,将绩效预算贯穿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导评估。成立学前教育专项督查小组,督查小组由主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划、编制、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办幼儿园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办公室按照国家、省、郑州市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制定具体的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督导结果报省、郑州市、国家审核认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1.荥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新建公办幼儿园项目汇总表

   2.荥阳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

      年)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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