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务 用车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963/2018-0029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郑农办〔2018〕124号成文日期:2018-08-10发布日期:2018-08-1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务 用车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公务用车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委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8月7日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公务用车服务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提升公务用车服务效率和质量,根据《郑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车辆管理  (一)保留车辆  经市车改办批准,市农委共保留9辆公务用车,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分别是机要通信用车1辆(豫A616V8)、应急用车3辆(豫AZA016、豫A66S67、豫A09U35)、执法执勤用车1辆(豫AAS715)。  (二)车辆用途  1.机要通信用车。主要用于机要交换、运送机要保密文件及资料,也可用于跨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  2.应急用车。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抗震救灾、疫情防控、突发性自然灾害以及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发生时,也可用于跨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  3.执法执勤用车。用于执行执法执勤工作任务。  (三)日常管理  1.通信用车和应急用车由委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执法执勤用车由郑州市农业执法大队管理使用(以下公务用车均不含执法执勤用车)。  2.车辆实行定人、定车的管理方式。驾驶员不得擅自驾驶其他公务车辆或将本人保管的公务车辆交由他人使用,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交换车辆的,需经委分管副主任同意。  3.保留公务车辆在无出车任务时,须按规定统一停放在机关大院内,原则上不准在机关大院以外地方停放过夜。特殊情况下经委分管副主任同意并报委办公室备案,可以停放在其他地方,但要保证车辆安全。公务车辆因违规停放造成失窃、损坏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由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4.节假日期间,如无特殊公务,保留公务用车辆一律封存。  5.司机班长收取每辆车一把钥匙,集中保管备用。  6.对保留公务用车实行网络化监控集中管理,市公车办统一安装GPS定位系统,实现网络化实时监管。  二、用车管理  (四)保留公务公务车依据市车改办的有关规定,按照“先急后缓、先来后到、保证重点、相对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和规范使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派遣使用公务用车,出发地为委机关大院:  1.机要交换、运送机要保密文件及资料的;  2.处理应急情况的;  3.离退休人员看病就医、参加公务活动的;  4.需到补贴区域外(省内)下乡、调研的;  5.需陪同领导调研、检查,无法集中乘坐车辆的;  6.其他特殊情况的。  (五)公务用车实行使用申请与派遣制度。包括使用保留公务车辆和租用车辆(市定点单位)等方式。申请用车须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明确用车时间、事由、目的地、人数、随车负责人等情况。委领导出行需要用车的,由分管处(室)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用车须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办公室根据派车原则,按照审批程序,结合工作实际,确定用车方式、派遣车辆。  (六)租用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向市定点单位租用。用车完毕,用车人须签字确认,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用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同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用油、维修及保险管理  (八)车辆用油实行中国石化IC卡刷卡加油办法。油卡实行专车专用,严禁用配备的IC卡对外加油。油卡由司机班长统一管理,驾驶员加油时,须提前一天报司机班长,并做好里程登记。无特殊情况不得用现金加油,如确需现金加油,需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并说明情况,同时须由出差同行人员签字证明。  (九)车辆维修实行定点保养和维修。保养和维修预计费用不超过5000元(含5000元)的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司机班长签字确认,委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和维修;保养和维修预计费用超过5000元(不含5000元)的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司机班长签字确认,委办公室主任签字并报委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和维修;定点保养和维修单位按郑州市规定执行。  (十)车辆保险须在政府采购确定的保险公司定点投保,并实行一年一保,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四、人员管理  (十一)加强教育管理。办公室为驾驶员管理处室,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办公室由一名副主任负责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公务用车申请单》的审核、车辆保险和用油的购买;设司机班长一人,协助办公室副主任做好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车辆派遣、用车登记、租用结算、用油分配,每月初将上月各驾驶员出车情况、行车公里数、车辆油耗等情况进行统计备案,以此作为车辆考查依据和驾驶员考核依据。  (十二)做好保养维护。驾驶员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卫生工作,精心维护,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牢固树立为单位中心工作、委领导、全体干部职工热忱服务的思想,认真负责地完成出车任务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建立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驾驶员要定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业务技术,切实增强安全行车意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超速,不带故障出车,不疲劳出车,严禁酒后驾车。  (十四)考勤方面。驾驶员因出车占用节假日休息时间的,由办公室视具体情况予以酌情补休,不影响正常考勤。  (十五)年检和审验工作。驾驶证年检和车辆审验等手续由驾驶员负责办理,因个人原因延误审验影响正常行车或造成损失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驾驶员应保持通讯顺畅,遇特殊情况不能保持畅通的,要设法同办公室或司机班长联系,说明情况。  (十七)不服从管理及未经允许私自出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由驾驶员负全部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报销管理  (十八)驾驶员出车费用每月报销一次,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 郑州市农委机关公务活动用车申请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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