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157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城市管理,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
文    号:登政办〔2018〕42号成文日期:2018-08-03发布日期:2018-08-1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登封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登封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8月3日               

 

登封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着力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城市管理工作新格局,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中央、省和郑州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国家中心城市次中心建设为统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构建城市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质服务,突出抓好以交通秩序治“乱”、市容卫生治“脏”、生态环境治“污”、公共服务治“差”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探索创新城市治理的新方式新举措,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城市管理的精治、共治、法治、慧治,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努力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任务

围绕提高人民群众福祉,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以“四化”提升为主要任务,构建完善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城市道路平整畅通、交通铁序规范有序、城市亮化流光溢彩、城区河道水清岸绿、户外广告精简提质、行政执法严格高效的城市管理新体系,着力营造城市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细化”行动,力促城市功能提档升级

1. 城市道路管养提升

一是开展中心城区道路提升改造,实施崇高路、少室路、少林大道、颍河路4条道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是抓好市政道路维修,加强道路设施维护管理,保证窨井平整完好、路面无明显坑槽、道路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7%、排水管涵完好率不低于93%。三是加强施工围挡和道路建设管理,强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管理,杜绝重复开挖现象,强化工地围挡及文明施工管理,最大限度保证道路通行能力和设施完好水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2. 背街小巷改造提升

一是强力推动背街小巷增质提标,在巩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成果的基础上,以百姓需求为导向,以百姓满意为标准,进一步提高整治工作标准,细化各项整治任务,优化各项方案设计,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对背街小巷实施地面、立面、空中“三位一体”改造提升,通过加强环卫治理、提升绿化档次、强化设施管护、规范标识标牌、美化建筑立面、营造文化氛围等方式,促使街道景观、文化、特色有机融合,每个办事处打造5条以上精品示范街道。二是建立完善背街小巷长效管理机制,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引导各方参与管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加强日常巡查监督管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全覆盖,实现管理模式制度化、管理措施常态化、机制保障长效化。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城乡规划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3. 老旧居民区改造提升

一是集中开展基础设施整治改造,有序整治违章搭建,改造老旧管线,修整破损道路,补建绿化植被,增添必要的停车、路灯、社区管理等设施。二是加强环卫设施建设和清扫保洁力度,完善配备各类环卫设施,提高清扫保洁标准,及时清理垃圾杂物,消除卫生死角。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积极引入专业化物业进驻管理,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2018年8月底,完成老旧小区(含无主管楼院)的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完善老旧小区数据库,结合前期创卫整治情况,制定巩固提升方案;2018年年底前,全面开展整治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住建局、公安局、民政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4. 集贸市场常态化管理

一是改善提升集贸市场内部环境,保证经营秩序规范,摊位摆放整齐、日常保洁到位,公厕、垃圾收运等环卫设施配套完善。二是整治集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拆除市场周边乱拉篷布、乱搭乱盖;规范市场周边店铺的招牌设置,清理占道灯箱;规范市场周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三是建立健全集贸市场精细化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辖区集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完善市场配套功能,健全市场管理制度,细化市场管理标准,不断提升市场管理服务水平。四是加快市区集贸市场建设,2018年市区新建集贸市场3个。其中,嵩阳办、中岳办、少林办各建1个。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场发展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5. 工地管理

一是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制落实到位,施工现场标识齐全,安全防护措施完善。二是深化各项扬尘防治措施,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确保建筑施工工地实现扬尘治理“六个到位”和“六个百分之百”。三是提升工地围挡管理水平,各类工地实行连续封闭围挡施工,围挡广告以公益性为主,围挡设置(材质、色彩、图案)稳固、整洁、美观,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6. 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

开展主要出入市口、高速公路匝道口周边及通往乡镇的主要道路、集市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积存垃圾、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等乱象,规范广告设置,加强环卫设施管理维护,增添必要的公厕、果皮箱等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保证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7. 智慧城管建设

一是拓展“互联网 城市管理”服务新理念,整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应用平台,融合相关城市管理数据,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二是加快智慧城管综合决策指挥平台、城市照明监控系统、智慧市政设施信息化管理平台、城管物联网基站、智慧污水、智慧供水、智慧停车等信息化项目建设,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务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二)深入开展“序化”行动,力促城市运行畅通有序

1. 交通秩序治理

(1)动态交通秩序治理

一是规范完善交通标志、道路标线、交通护栏等各类交通设施设置。二是加强道路车辆违法治理和停放管理,依法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保障道路通行顺畅。三是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采用“三教育一采集”的方式,持续深入整治城区道路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和乱象,提升群众文明交通、文明出行意识。四是进一步强化技术措施,加快推进智能交通建设,引进城市道路违法一体化自动抓拍系统,抓拍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全面整治违法停车现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建局

(2)静态交通秩序治理

一是加大停车场建设管理力度,进一步理顺停车场建设管理体制,逐步建设智能化停车收费和信息诱导系统,实现停车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充分挖潜现有土地空间资源,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必建的原则,合理配置停车泊位,2018年新增停车场100处,其中,嵩阳办50处、中岳办和少林办各25处,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二是加大停车场位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车位被违法占用现象,治理挪用、闲置的配建停车位,着力提高停车泊位供给。三是多渠道、多方式拓宽停车泊位供给,鼓励引导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优化老旧小区停车设施,最大程度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房管中心、人防办、城乡规划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3)“六类车”治理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疏堵结合、长效治理”的原则和“健全机制、综合治理、突出重点、依法监管”的工作方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道路上非法行驶的“六类车”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规,依法从重处罚;涉嫌存在非法营运行为的,由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规,从严处罚。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2. 占道(突店)经营整治

一是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等重点部位加强管控,加大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突出店外经营的整治取缔力度;实现治理“双十标准”,即出现占道经营行为时,十分钟内管理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劝导,劝导无效后,十分钟内城管执法队员到达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二是按照“五统一”管理标准加强疏导点管理,规范经营秩序;结合集贸市场等便民购物服务场所建设,引导经营者进市场、便利店、超市等场所规范经营,逐步取缔占道经营。三是持续依法对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未达标排放实施行政处罚,巩固治理成果,保持高压态势,严管重罚。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环保局、市场发展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3. 架空线缆入地改造

一是大力实施架空线缆入地改造工程,对基本具备入地条件的架空通信线缆分期分批实施入地改造,对暂时不具备入地条件且影响市容市貌的散、乱、垂、断的架空通信线缆进行归拢、绑扎和清理,对影响交通和安全的线杆及废弃线杆实施移位或清除。二是加强架空杆线附属设施管理,及时清理箱体、线杆等附属设施表面的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杂物,确保外观干净整洁。2018年年底完成中心城区已建有地下通讯管线的架空通信线入地改造;新建、改建及大修的道路要同步实施架空通信入地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文广新局、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三)深入开展“净化”行动,力促城市面貌干净整洁

1. 环卫管养标准提升

一是深入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全面清理卫生死角,清除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各类工地等区域的积存垃圾、杂物,消除垃圾积存和卫生死角。二是推进环卫作业精细化管理,道路卫生全天清扫保洁,保洁时间无空挡,实现环卫作业常态化、长效化,城区环境卫生保洁覆盖率达到100%。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加大“以克论净”考核力度,主次干道快车道积尘不超过5克/平方米。三是加强环卫配套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不断完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转运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等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乡镇(区、办)

2. 建筑、餐厨垃圾处置监管

一是合理布局建筑垃圾消纳场,不断满足全市建筑垃圾消纳处置需要,2018年新建1个建筑垃圾消纳场。二是升级改造市区现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达到“四统一”标准。规范从事渣土清运的单位或个人。三是加快移动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模式工作。四是推进运用“互联网 ”技术,实施建筑垃圾生产、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模式。五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推行联合执法、多方惩处的执法模式,加大使用“黑车”责任倒查力度,全面打击渣土车无证运输、不密闭运输、沿途遗撒、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规行为。六是所有出土工地全部建立台帐,对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的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七是积极推进餐厨、污泥处理场建设,逐步建立健全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食药监局、环保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3. “厕所革命”

一是加快公厕建设和改造,遵循“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2018年市区新建公厕45座,对2014年以前建成的43座老旧公厕进行全面维修,着力解决公厕不足,改善群众“如厕难”问题。二是规范公厕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厕管理办法,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公厕的设施设备完好和洁净无味,确保一类标准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30%,二类标准公厕不低于公厕总量的50%,其他公厕达到三类以上标准。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4.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一是研究制订《登封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办法》、《登封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指导标准》等配套文件,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二是加大社区试点和全市文明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度,在具备条件的区域逐步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全市推广,三是加强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工作。2018年年底前,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需率达到10%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文明办、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四)深入开展“美化”行动,力促城市形象优美靓丽

1. 园林绿化建设管理

一是建成区所有主次干道、公园、游园绿地达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的要求。行道树无死缺株、无枯枝、树穴整洁、侧石完好;绿篱无缺株断垄、花坛花带内洁净、消除黄土裸露;花坛挡墙、围栏、侧石完好;乔灌木等园林植物及时修剪;沿街单位绿化管理精细化。二是加强园林设施管理维护,各类园林设施(包括路面、侧石、挡墙、照明,泉喷喷灌、座椅、围栏、公厕、果皮箱、休闲晨练游乐设施等)保护良好,修复及时;公厕按照规定时间正常开放。三是实施拆墙透绿工程,重点对公园、游园、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拆墙透绿。2018年完成总任务量的50%,2019年全部完成。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相关单位

2. 城市亮化整治提升

加大路灯设施养护力度,通过有计划的巡查道路路灯和路灯监控系统,对灭灯路灯及时发现及时维修,对线缆不同、灯门缺失、路灯井不整洁等设施问题进行处置,确保市区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达到98%以上。打造城市夜景亮点,重点实施主次干道、特色建筑物、东西出入市口夜景亮化工程,提升夜景亮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供电公司、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3. 城市河道和黑臭水体整治

一是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措施,坚持“一河一策”,抓好中心城区内河道治理,统筹推进河道清淤、堤防改造、绿化、休闲游憩设施建设,营造河渠良好的水面景观。二是加快推进河道水环境治理,进一步提升河道蓄水及防洪排涝功能。三是加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力度,加快雨污水排放设施建设。2018年年底前,中心城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四是加强市区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污水排放的监管,采取“控源截污、雨污分流、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等措施,进一步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水务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4. 城市街景整治和户外广告牌匾整治

一是严格落实《郑州市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设量管理条例》,扎实开展建筑物外立面与屋顶专项整治,清理超过建筑物屋顶高度和墙体边缘的标识标牌和各类依附于建筑物外立面、门头牌匾、游园绿化带内、人行道上、线杆、灯杆上的电子灯箱(含游走字幕)以及道路两侧建筑物窗体内外张贴、悬挂的标识字、LED闪烁字牌及橱窗广告。二是规范道路两侧墙体广告和门头牌匾设置,清理“一店多牌”的标识标牌。三是严查严治利用停车场、未开发空地等场所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四是整治规范公交(出租车)站牌候车亭等公共设施上设置的户外广告,加大软体条(布)广告和破损、陈旧及存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清理力度。五是加强城市道路及路口散发各种小广告行为的治理,违法小广告的破案率达到80%以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小广告清理率达到95%以上。六是大力实施城市街景整治工程,对守敬路、大禹路、登封大道、少林大道(阳城路-滨河路)、阳城路5条道路进行街景整治,重点在建筑物檐口及女儿墙位置设置仿古斜坡檐,外墙喷刷浅灰色真石漆,点缀深灰色装饰格,实行统一店铺门头牌匾。2018年9月底前,完成5条道路街景综合整治工作,形成特色鲜明、层次分明、错落有致的街景风貌。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工商质监局、交通运输局、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思想引领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按照“精细、精准”要求,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完成城市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让登封这座城市更加美丽宜居,让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由市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委员会统筹领导,市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把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作为主要任务,积极履行城市建设和管理职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条抓块管”原则,把城市精细化管理与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相结合,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多渠道、多层次城市管理体系。

(三)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借助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契机,按科学有序、协调高效的要求,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摆脱过去管理中“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或过多依靠运动式、突击性的整治来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管理方式,实现城市管理的长效化、常态化,同时,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可操作的城市管理考评、监督体系,使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四)加强监督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市城乡管理综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采取现场督导、会议讲评、评比排名等多种形式对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推进,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对成绩突出、年度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城市管理工作推进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按程序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五)加强社会参与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群众路线贯穿到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凝聚群众的共识,汇聚群众的力量,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强大工作合力。强化市民教育,弘扬社会公德,提高文明意识,使广大市民自觉养成关心市容市貌、维护城市形象的良好习惯,努力增强自我维护、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文明行为,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建立完善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广泛调动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积极性,鼓励广大市民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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