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679456687/2018-0006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决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8-22
  • 发布日期:2018-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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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

    (二)参与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工作中长期规划,受区政府委托对涉及我区的重大项目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审核我区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拟订全区生态区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全区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负责全区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四)监督管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农村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

    (五)负责监督实施全区燃煤锅炉拆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水、大气等专项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发放;污染源限期治理和污染防治设施拆除、闲置等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

    (六)负责贯彻实施环境监察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组织拟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突发性事件的有关环境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查处辖区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的执法监察工作,以及各种行政许可的现场监察;负责“12369”热线和上级转办等信访稳定的案件,做到及时分解、调查、回复、处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建设项目后督查的监察工作;参与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协助完成区、局重点工作及其它临时性工作。

    (七)负责全区辐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全区辐射、放射性废弃物、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评价报告(登记)表。

    (九)负责全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我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技术示范工程;组织推广企业清洁生产;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十一)负责全区环境统计、信息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内部机构有:办公室、行政审批科、污染防治科(大气污染防治科)、环境管理科。

    有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本级

    2.所属二级机构: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875.7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034.97万元,下降35.55%,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收入包含燃煤锅炉拆改单位增加省奖补资金、燃煤锅炉拆改及电厂除尘治理奖补资金、济南军区第153医院燃煤锅炉拆改资金,而2017年度收入并不包含这三项资金,此外2017年度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收入相比2016年度也有大幅下降。2017年度支出总计1868.9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1041.75万元,下降35.79%,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支出包含燃煤锅炉拆改单位增加省奖补资金、燃煤锅炉拆改及电厂除尘治理奖补资金、济南军区第153医院燃煤锅炉拆改资金,而2017年度支出并不包含这三项资金,此外由于2017年度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收入相比2016年度也有大幅下降,所以支出相比2016年度也有大幅下降。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1,875.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1.51万元,占99.77%;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4.24万元,占0.23%。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1,86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13万元,占34.84%;项目支出1,217.85万元,占 65.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871.5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039.21万元,下降35.7%。减少主要原因:2016年度收入包含燃煤锅炉拆改单位增加省奖补资金、燃煤锅炉拆改及电厂除尘治理奖补资金、济南军区第153医院燃煤锅炉拆改资金,而2017年度收入并不包含这三项资金,此外2017年度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收入相比2016年度也有大幅下降。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1864.7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045.98万元,下降35.93%。减少主要原因:2016年度支出包含燃煤锅炉拆改单位增加省奖补资金、燃煤锅炉拆改及电厂除尘治理奖补资金、济南军区第153医院燃煤锅炉拆改资金,而2017年度支出并不包含这三项资金,此外由于2017年度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收入相比2016年度也有大幅下降,所以支出相比2016年度也有大幅下降。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4.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99.77%。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45.98万元,下降35.9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支出包含燃煤锅炉拆改单位增加省奖补资金、燃煤锅炉拆改及电厂除尘治理奖补资金、济南军区第153医院燃煤锅炉拆改资金,而2017年度支出并不包含这三项资金,此外由于2017年度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收入相比2016年度也有大幅下降,所以支出相比2016年度也有大幅下降。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4.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8.13万元,占0.4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18.08万元,占0.97%;节能环保(类)支出 1,498.69万元,占80.37%;城乡社区(类)支出 295.83万元,占15.86%;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44.01万元,占2.3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3.16万元,支出决算为 1,86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国控监测站点周边环境治理专项经费、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2016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奖励资金、百天大战表彰奖励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支出增加。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15.4万元,支出决算为580.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40.3万元,支出决算为74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控监测站点周边环境治理专项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增加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资金支出和2016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奖励资金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0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增加了百天大战表彰奖励资金支出和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服务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1.13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116.64万元,增长21.82%。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调整和人员变动,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597.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9.83万元、津贴补贴153.4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3.92万元、退休费6.76万元、生活补助1.37万元、住房公积金44.01万元;公用经费5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27万元、印刷费1.46万元、手续费0.01万元、电费0.12万元、邮电费0.93万元、差旅费1.14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租赁费0.18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劳务费8.45万元、福利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4万元,支出决算为 7.39万元,完成预算的73.6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15万元,占 96.71%,完成预算的88.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24万元,占3.29%,完成预算的12.17%。 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日常运行的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年审费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1.07万元,增长17.68%,主要原因是油价上调以及汽车使用年份久,维修费支出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4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加班用餐以及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09万元,下降81.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个、来访人员4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6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0.83万元,增长1.58%。支出明细:办公费:19.27万元,印刷费1.46万元,手续费0.008万元,电费0.12万元,邮电费0.93万元,差旅费1.14元,维修(护)费0.02万元,租赁费0.18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福利费0.51万元,劳务费8.45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8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办公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6.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8.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46.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5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2.9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是指事业单位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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