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食药监管局开展发用化妆品专项整治

  • 索引号:005253787/2018-005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8-23
  • 发布日期:2018-08-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上街区食药监管局开展发用化妆品专项整治

    近日,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染发、烫发等发用化妆品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辖区发用化妆品质量安全。

    一是严查经营“三无”发用化妆品行为。查处经营无产品名称、无生产企业和无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三无”化妆品和经营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和无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卫生证书等“三无”进口的发用化妆品。

    二是严查发用化妆品经营管理行为。检查经营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是否索取产品供应商及产品资料,索取有效营业执照和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是否建立和完善台帐记录,对来往票据建档留存备查。

    三是严查发用化妆品标识标签。查处无批准文号(备案号)而宣称育发、染发、烫发功效的发用化妆品。查处标签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以及标示具有功能主治、适应症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化妆品。

    四是严查经营假劣化妆品行为。严厉查处冒用盗用生产(卫生)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发用化妆品经营单位的化妆品仓储行为。

    五是严查自制发用化妆品违法行为。仔细核实原包装产品,查明产品来源等相关合法证明资料,严厉查处发用化妆品经营单位自制化妆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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