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索引号:005267089/2018-0006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原区财政局
  • 关键词:决算,部门决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8-22
  • 发布日期:2018-08-2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负责常西湖新区区域内市政设施建设、地产开发、园林绿化、城乡拆迁、商业地块运作、土地整理、安置区建设和投融资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本级

    (1)办公室

    主要职责为:负责中心文件收发、文字材料、会务等文秘工作;负责工程档案、文书档案管理;负责信访、调研、宣教和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接待、后勤工作;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事项,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2)工程科

    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负责施工现场准备工作;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监理、设备材料招标工作;负责合同谈判及签署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图纸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工作;负责建设全过程的协调监督,控制工程造价、质量和工期;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填报施工报表,管理和移交工程档案资料工作。

    (3)合同预算科

    主要职责为:会同区有关部门编制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计划统计工作;负责工程招标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预算工作;负责投资控制工作。

    (4)财务科

    主要职责为:负责投资项目的投资、融资工作;负责投标企业的资信和保函工作;负责竣工决算、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内部财务审核监督工作。

    (5)国土规划科

    主要职责为:负责协调涉及常西湖新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有关专业专项规划的办理工作;负责协调区域内的土地整理和储备;负责区域内土地开发、利用等手续报批;负责辖区土地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

    2.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1.6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 增加28.41万元,增长30.4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所调整,办理了工资补发。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收入合计121.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1.60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 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支出合计121.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60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 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1.6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 增加28.41万元,增长30.48%。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所调整,办理了工资补发。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6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100.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8.41万 元,增长30.4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所调整,办理了工资补发。

     

    (二)结构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 (类)支出0.00万元,占0.00%;外交(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 3.34万元,占2.74%;节能环保(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类)支出 110.23万元,占90.64%;农林水(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金融(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类)支出 8.04万元,占6.6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其他(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万元,占0.00%。

     

    (三)具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37万元,支出决算为 12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 异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所调整,办理了工资补发。其中:

    1.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所调整,办理了补发。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6万元,支出决算为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区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有所调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60万元。与2016年相 比,增加28.41万元,增长30.48%。 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所调整,办理了工资补发和公积金调整。其中:人员经费111.02万元,主要包 括:基本工资86.63万元、奖金6.9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75万元、医疗费3.34万元、住房公积金8.04万元;公用经费 10.59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3万元、印刷费3.67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本年度无相关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和2017年度该项均无预算和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和2017年度该项均无预算和相关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变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和2017年度该项均无预算和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为0万元。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共组织对0个主要民生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共组织对0个重点支出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概况说明:无。

    一、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刊物发行收入,协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请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参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对口中央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填写):是指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建设开发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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