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20/2018-000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8-28 | 发布日期:2018-08-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工作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创新监管、优化服务、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的通知》(豫发改办价管[2018]72号)要求,市发改委会同市供电公司将于9月初开展清理转供电环节收费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对向用户供电的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公司、农村村委会等转供电电力主体发放《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告知书》并签订《关于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工作承诺书》,要求各转供电电力主体在收到告知书日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企业、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形式举报转供电主体的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从9月初,发改委组织检查所执法人员对转供电电力主体进行检查,依法依规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于发现的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等失信行为,将建立信用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布。
发改委 时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