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416048008/2018-0003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关 键 词:建议提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8-24发布日期:2018-08-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对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0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提出的“ 关于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监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随着城市发展,委员提出的加强我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监管的建议非常必要。近年来各级政府对高层电梯运行及多层加装电梯工作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关法规和文件,规范和完善电梯运行管理。

二、为加大对小区电梯安全运行管理,新修订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七十条、七十三条都对电梯运行的管理、养护、报废以及监管都制定了具体规定,电梯的运行管理及监管已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之中。

三、目前依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装饰装修已纳入物业公司日常管理,对此主管部门要求各物业公司在与业主签订装修协议的同时,一方面要加强装修期间对电梯的保护,另一方面告知业主及装修公司严格遵守装修使用规定。

四、对委员提出的产权不清、政府救济、老旧小区电梯改造等建议,我们已多次向上级部门进行建议,有些建议已收到一定效果,如鼓励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建议已在条例中明确,市政府已将老旧小区电梯安装及奖补政策纳入工作研究及工作计划之中,下一步,我们会结合委员意见,更科学的制定反映意见,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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