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30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06 | 发布日期:2018-09-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第二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第二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建设地点:登封市送表乡东送表村北
项目概要: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第二采石厂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面积约2.929km2,允许开采标高 600m至 565m,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破碎后外售。本项目设计规模为100万吨/年,矿山生产服务年限为10.2年,考虑基建期0.5年,则矿山总的服务年限为10.7年。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已对项目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备案(登国土资储备字[2015]05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国家环保部门有关规定,在建设项目环评工作开展初期,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公示。目前本项目环评工作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如下:
(1)根据项目建设内容和周围环境概况,分析项目建设可能涉及的环境影响,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筛选,确定评价因子和评价范围;
(2)对区域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和监测,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找出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对建设项目工程内容进行分析,确定项目建设产生的污染源强;
(4)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分析项目选址的合理性,矿区平面布置的合理性及环境管理要求;
(5)提出项目建设运营的环境保护对策和污染防治措施;
(6)对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风险及生态破坏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预防措施;
(7)进行公众参与,广泛征询公众意见和建议;
(8)提出环境管理与跟踪监测计划;
(9)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建设所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于工程设计和建设中。内容包括:厂址方案可行性、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环境质量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贯彻产业政策、清洁生产分析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本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第二采石厂
单位地址:
邮编:452470
联系人:刘经理
电话:15538216678
电子信箱:280796812@qq.com
六、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富雅东方b座1503室
邮 编:404100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90363197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