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08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8〕83号 | 成文日期:2018-09-11 | 发布日期:2018-09-11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自2018年4月19日至8月23日,对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中牟县黄店镇打车李社区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中牟县黄店镇打车李社区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工程位于黄店镇打车李社区,工程内容包括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建筑及安装工程,框架 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208.24m²。
本项目由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一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价款:566183.71元。
建设单位: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河南一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黄店镇打车李社区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工程结算价为595312.79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德汇基字〔2018〕第055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黄店镇人民政府提供的中牟县黄店镇打车李社区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25489.96元。
经审计,中牟县黄店镇打车李社区垃圾中转站及公共厕所工程送审结算价620802.75元,审定金额595312.79元,审减金额25489.96元。
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