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758356828/2018-0009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郑中小企〔2018〕84号成文日期:2018-09-26发布日期:2018-09-2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转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20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附件:《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8年9月26日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辖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促改革、惠民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李克强总理指出,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省长陈润儿同志分别在全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会上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各地要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和抓好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满腔热忱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各地要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做到对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进一步扩大民间资本开放领域,破除不合理限制和隐形壁垒,支持民间投资公平进入。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防止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保障中小企业公平获得生产要素、参与市场竞争。要完善创业创新环境,鼓励中小企业开展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创新,鼓励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资源,实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要切实改变片面追求大品牌、大企业的现象,把工作重点放到为中小企业减轻负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严厉打击各种刁难限制中小企业发展的行为并问责追责。同时,要打通政策落实关,聚焦已出台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加大协调推动和督促检查力度,努力让广大中小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三、加强组织保障工作

中小企业工作事关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报请当地政府按照全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的要求设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具备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分管综合经济业务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并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充实专门工作力量,强化中小企业工作队伍配备,着力提升干部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四、加强调查研究

各地要切实把加强中小企业问题调研摆上重要日程,重在找准短板弱项,注重发现好的典型,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着力解决好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0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综合处。

联系人:李延飞

电  话:0371—65507629

邮  箱:gxwzxj@163.com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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