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务局关于核查辖区尚未完全拆除的黑加油站点情况的通知

索 引 号:767837439/2018-001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商务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郑商〔2018〕265号成文日期:2018-09-28发布日期:2018-09-2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核查辖区尚未完全拆除的黑加油站点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环保督查整改推进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和《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1号)精神, 9月17日下午,省商务厅专门召开了全省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工作暨商务领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会,再次强调彻底清除黑加油站点,按照“四个一批”要求,重点打击黑加油站点(打黑油、端窝点、断链条、挖幕后),要求商务部门要对尚未完全拆除的黑加油站进行梳理界定分类,充分借助公安力量,坚决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

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辖区内尚未完全拆除的黑加油站(含省、市大气办同意恢复运营的)逐一调查核实:与最近现有站(含现有加油站、已取得省厅批复未验收的加油站、正在实施的已规划点,下同)的间距、占用土地性质、规划手续、取得的相关证照等情况,做出界定,分为三大类:

1.取缔拆除类:(1)不符合商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标准,与最近现有站行车距离低于0.9km的;(2)符合商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标准,但无法在后期完善手续的;

2.关停类:符合商务部门行业发展规划标准,在后期可以完善手续,能够按要求停止经营的,可以保留,限期完善手续;

3.整改类: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经营手续不齐全或违规经营的,应停止经营,限期整改。

请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上报《本辖区尚未拆除黑加油站点情况核查报告》,认真填写《**县(市、区)本地尚未拆除黑加油站点情况核查台账》,加盖单位公章后于9月28日前报市商务局。逾期未按要求上报的,视为本辖区内黑加油站点已全部取缔整治到位,如出现死灰复燃或群众举报,由当地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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