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6090307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权利人李荣双因保管不善,将160903076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荣双

2018年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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