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17/2018-003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9-27 | 发布日期:2018-09-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今年以来,市运管局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进一步减权限权,依法确权确责。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职责变化,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权责清单调整责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将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了专人负责对权责清单涉及因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行政职能调整,承接或下放行政权力等情形的内容实施动态调整,确保相关工作有人管、有人干,做到不缺项、不漏项,按时按质完成。
二是全面梳理法律法规,确定权责清单调整范围。全面梳理权责清单事项中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并对照省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事项目录,对权责清单逐条逐项进行核对,在确定调整范围后予以修订。目前,市运管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阶段性工作已经完成,现待法制办审定后正式公布实施。
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是对“权力家底”的及时更新,有助于逐步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同时也是有关部门和群众发挥对行政行为监督作用的需要。
下一步,市运管局将按照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要求,继续以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着力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职责体系,对局属各科室行使行政职权监督,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得在公开的权责清单外设定和实施其他行政职权,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对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做到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以方便群众办事,为推动全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