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鄱阳湖路以南、凌凤街以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局拟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18年9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30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局利用处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至报名截止日期10月29日18时30分,此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四、 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局

地    址:港区桥航路南、雍州路东

联 系 人:帖先生

联系电话:(0371)87089818

邮    编: 45116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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