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于印发清河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 建设实施方法的通知

索 引 号:326840448/2018-0008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0-16发布日期:2018-10-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于印发清河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 建设实施方法的通知

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工作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于印发清河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法的

通     知

 

各村党支部、村,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经办事处党工委同意,现将《清河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工作委员会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

 2018年10月16日                                                  2018年10月16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法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和行政村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7〕1号)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法的通知》(郑港办〔2018〕1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事处实际,现将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主  任:马温力   党工委书记

副主任:宋保林   党工委副书记

            张志强   副科级干部

成  员:张卫华   党工委副书记

            朱  枫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韩军领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陈青发   副主任

            冉军岭   安监办主任

            王心友   党政办主任

            张淑娜   农业办主任

            冉林森   中心校校长

            赵清国   综治办主任

            娄智胜   派出所所长

            及各行政村支部书记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张志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指导办事处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二、工作职责

党工委、办事处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办事处包村干部对所分包村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一)党工委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在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工委重要议事日程,办事处党工委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支持办事处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责,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4.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加大对各单位考核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权重,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中。支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安全生产相关违纪行为,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支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失职渎职犯罪行为。

5.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思想宣传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着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参与、主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6.推动组织、宣传、司法等单位支持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二)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及同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并将安全生产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3.落实办事处领导包保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村责任。

4.建立健全本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构建办事处、行政村、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5.定期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

6.编制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7.向区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重要信息。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排查、报告和整治。

9.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三)办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指导、协调、指挥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汇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2.分析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形势,提出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3.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制定相应措施,调度成员单位工作进度,推动整体工作协调开展。

4.对本行政区域内相关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5.构建行政村、企业、经济联合体互利互动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综合性检查工作,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四)办事处安监办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责任落实。

2.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具体指导、协调和监督办事处其他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行政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拟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分解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对责任单位进行督促检查。

4.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更新、分析、上报。

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小微企业和一般行业领域进行安全检查。

7.牵头制定本行政区域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高危高风险行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负责督促检查和组织实施。

8.对上级有关部门向本行政区域单位发出的安全生产整改指令进行督办,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9.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遇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10.完成党工委、办事处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五)办事处其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办事处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所属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办事处安委会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组织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3.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4.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安排安全生产经费预算,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相关工作条件。

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

6.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有关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7.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七)办事处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协助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主持制定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实施考核。

2.受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领导工作,每周听取办事处安监办工作汇报,每月至少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综合性的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统筹组织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打非治违”、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每月至少带队检查2次安全生产工作。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协调、组织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有关情况。

5.组织制定本级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

6.积极配合上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7.受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委托,协调、支持、配合本级党工委、办事处其他负责人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8.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八)办事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1.定期研究部署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提请本级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

3.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认真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标准化建设和“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推动重大隐患和重大问题整改。

5.分管行业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督促做好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6.督促分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

7.其他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三、完善管理机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管控制度、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包保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等6项基本制度,并根据实际不断细化完善。

(二)加强档案管理。办事处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档案、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档案、安全生产管理对象基本情况档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档案、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档案、重大安全风险(危险源)管理档案、领导干部包保企业档案等7类基础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档案资料管理。

(三)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以重奖鼓励引导社会组织、群众举报投诉危及生产安全行为和情况。办事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办理机制,制定举报奖励具体实施办法,设立并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方便单位和个人举报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等,及时核查交办举报事项,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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