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县郑庵镇福山社区次服务中心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087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关 键 词:审计
文    号:牟审投报〔2018〕105号成文日期:2018-10-17发布日期:2018-10-17
体    裁:报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审计局关于县郑庵镇福山社区次服务中心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2018年7月26日至9月20日,对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县郑庵镇福山社区次服务中心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牟县郑庵镇福山社区。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其他装饰工程、门窗工程。给排水工程主要包括给水、排水、空调冷凝水。电气工程主要包括照明、防雷接地、弱电。

(二)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7年10月23日,合同价款:2660101.44元。

 (三)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6日,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4月26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设计单位:郑州市建筑设计院;监理单位: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施工单位:河南鸿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本工程合同金额为2660101.44元,送审金额为2895623.2元,其中: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2660101.44元,变更签证送审金额为235521.76元(主要增加内容为楼梯踏步贴瓷砖86460元,一楼楼梯间地面贴瓷砖32111元,除公共部分踢脚线贴瓷砖27890.72元,外墙砖湿贴工费59800元,其他增加29260.04元)。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郑庵镇福山社区次服务中心工程结算价2697181.31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北中工审报〔2018〕-241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提供的县郑庵镇福山社区次服务中心工程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198441.89元。

经审计,中牟郑庵镇福山社区次服务中心工程送审金额2895623.2元(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2660101.44元,变更签证送审金额为235521.76元),审定金额2697181.31元,审减金额198441.89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关配套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1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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