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水务局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三公”经费预算12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7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三公”经费比去年减少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1万元(原因: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合理安排车辆出行,车辆费用相应减少);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5.9万元(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数量,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二、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