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747445745/2018-0046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关键词: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0-24
  • 发布日期:2018-10-2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郑州市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履行职责。具体如下:

    《中国共产党党章》第八章第四十六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在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的同时向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涉及常务委员的,报告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进行初步核实,需要审查的,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调研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室、第二执纪监督室、第三执纪监督室、第四执纪监督室、第五执纪监督室、第六执纪监督室、第七执纪监督室、第八执纪监督室、第九执纪监督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第三审查调查室、第四审查调查室、第五审查调查室、第六审查调查室、第七审查调查室、第八审查调查室、第九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等2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

    下属单位:郑州市纪检监察电化教育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共有编制381人,其中:行政编制300人,事业编制68人,工勤编制13人;在职职工313人,离退休人员41人。

    郑州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编制249人,现有在职职工15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6163.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163.45万元(财政拨款6163.4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616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0.34万元,项目支出3083.11万元。

    (一)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080.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9.4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33万元;项目支出3083.11万元。

    (二)主要项目:

    郑州市纪委办案专项经费948.77万元

    1、政策依据

    依据案件查办工作实际需要,追加办案专项经费948.77万元。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党章》中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要求以及《监察法》中关于监察委员会的职责要求。

    2、经费测算:目前,纪委部门预算中办案专项经费为300万元。依据案件查办工作有关规定,实际需要办案专项经费为1248.77万元,其中陪护人员费用860万元。追加办案专项经费948.77万元,纳入郑州市纪委部门预算。

    郑州市纪委教育培训经费727万元

    政策依据

    依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章中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要求,以及市纪委全会关于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和在全市开展预防腐败和反腐倡廉教育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社会风气。

    郑州市纪检监察网络管理中心设备维护经费118万元

    政策依据

    根据中纪办发【2015】1号文件《全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2014-2017年规划》要求,“每年按本地信息化建设投资规模的10%申请运行维护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我委纪检监察网络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投资总额为1180万元。新增信息化设备维护经费118万元,纳入郑州市纪委部门预算。

    郑州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运转经费405.8万元

    1、政策依据

    根据郑编[2015]61号《关于郑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更名等事项的批复》,郑州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正式更名为郑州市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工作,为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提供保障服务工作等。

    2、资金测算

    办公费18.8万元,购置消耗性办公用品,征订业务书籍,办公U盘、电脑耗材等的购买维护,人员差旅费,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劳务费259万元,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工资(55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维修维护及购置费118万元,用于办公区各项水、电、暖、电梯等的维修维护,固定资产修理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计算机、打印机、餐厅设备、客房设备等购置以及监控设备配件更换。

    郑州市委巡察机构专项资金801.6万元

    1、政策依据

    根据中央、省委对巡察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委巡察机构为市委工作部门,设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常设机构,配备专门编制,所需经费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2、资金测算

    2018年共计巡察4轮,共分5个巡察组。每组每轮食宿及办公费用37.8万元,巡察机构办公室办公经费45.6万元(38人*12000元/人)。

    购买服务人员经费82万元

    政策依据

    依据实际岗位需要,经市财政局同意,增加购买服务人员20名。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6163.45万元,比上年减少4197.55万元。减少原因:2018年预算无基建项目。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6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为单位进一步加大了对公车使用的管理力度。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740.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物业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差旅费等,其中:办公费455.07万元,印刷费40万元,邮电费29.83万元,差旅费68万元,会议费30万元,接待费0.6万元,工会费24.74万元,福利费15.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购置费17.23万元。运行经费预算和去年基本持平。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07.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23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会议12次,共计30万元;

    2.车辆保险2台次,共计3.5万元;

    3.车辆维修及配件采购80台次,共计35.7万元;

    4.车辆加油3万升,共计20万元;

    5.计算机16台,共计6.5万元;

    6.碎纸机10台,共计0.8万元;

    7.复印机2台,3.03万元;

    8.打印机16台,共计3.2万元;

    9.投影仪,传真机等4.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

    本单位无项目填报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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