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747445745/2018-004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河南省郑州市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
  • 关键词: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10-24
  • 发布日期:2018-10-2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郑州市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对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执行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监管被刑事拘留、逮捕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被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执行机关的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查办和预防刑事执行活动中的职务犯罪;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对罪犯又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刑事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刑事检察处、职务犯罪侦查处、刑事执行检察处、驻市第一看守所检察室、驻市第二看守所检察室、驻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

    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职工0人,离退休人员0人等。

    (四)车辆构成情况

    无公务用车车辆。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6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5万元(财政拨款166.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万元,项目支出 10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63.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培训支出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6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5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100万元。

    (三)主要项目:

    1. 驻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密码设备安全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2. 驻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检察室监区谈话室改造项目。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6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5万元,原因是:2018年基本支出财政统一压缩5%(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为70万),即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加(减少)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66.5万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6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同比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运行经费安排66.5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办公需要,其中:办公费19.35万元,印刷费15万,物业管理费2.4万,差旅费17万,会议费3.5万,培训费3万,劳务费5万,福利费1.2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等。允许经费66.5万同比去年减少3.5万,系2018年基本支出财政统一压缩5%所致。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广播电视、影像设备,单价13.33万元,数量3个,共计4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0月20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七、预算绩效目标

    无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八、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没有此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不涉及此项。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不涉及此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
  • 河南省郑州市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汇总).xls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