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督导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索 引 号:005291150/2018-0015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0-10发布日期:2018-10-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督导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10月10日下午,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副专员姜绍斌、督察二室主任王东宁、副调研员张永良,省国土厅执法监察局局长王锋、处长王新立,郑州市农委主任周亚民、副主任吴蒙,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吕安民、执法支队队长李伟等领导,在市委书记宋书杰、市委副书记张东辉、市政府副市长海鸥和我市国土资源局、农委等相关单位陪同下,先后到高村乡郑州苗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一亩桃花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广武镇郑州嘉年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对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督导组,对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指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是一项重大、严肃的政治任务。习总书记先后两次做出批示,李克强总理、王沪宁、赵乐际、韩正、杨晓渡、胡春华等领导同志也分别做出批示。各级党委、政府,要以对党和人民负责的精神,坚决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牢牢守住“农地姓农”底线,不折不扣严格按照要求标准和时限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同时,督导组要求我市提高整改标准。已拆除的要及时复种、把耳房和大棚内的生活休闲设施拆除到位、把拆除后的垃圾清理清除到位、土地耕作层复耕到位,完完全全恢复大棚的农业生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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