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豫登耐火材料厂年产30000吨高档耐火砖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228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1-27发布日期:2018-11-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豫登耐火材料厂年产30000吨高档耐火砖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1月 3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豫登耐火材料厂

登封市豫登耐火材料厂年产30000吨高档耐火砖项目

登封市大金店镇文村

山东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文村,为改扩建项目,在原有工程上新建1座梭式窑和1条68m的隧道窑,不新增土地。项目扩建完成后,产品种类在原来高铝耐火砖、莫来石砖的基础上增加了氧化铝空心球砖和刚玉莫来石砖两种,产能由原来的2万t/a增加到3万t/a。


    ①废气:项目新建梭式窑烧结废气经湿式除尘后经1#烟囱排放;隧道窑烧结废气经湿式除尘后经2#烟囱排放,排放的废气中SO2及NOX排放浓度均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要求;新增燃气锅炉燃烧废气中SO2及NOX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要求;磨切工序粉尘经集气装置 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雷蒙磨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②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有两种,一是模具冲洗废水,二是职工生活污水。模具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生活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厕所粪污定期由附近村民运走肥田,不外排。

    ③噪声: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噪声采取治理措施后,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文西村)噪声预测值也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项目洒落物料和不合格坯件、不合格产品、磨切加工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附件
  • 登封市豫登耐火材料厂年产30000吨高档耐火砖项目(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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