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范围
(一)全区范围内凡建立工会组织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
(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开展面广、职工参与率高、成果突出的单位,以及在组织开展职业道德建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个人。
(三)已经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职业道德建设“十佳”称号的单位、职工不再参加此次评选表彰。
(四)“十佳”职工推荐对象以一线职工为主;已经获得过市级“五一”劳动奖章(奖状)称号的个人和单位、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一般不作为推荐对象。
二、评选条件
(一)郑州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评选条件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职业道德建设深入扎实,岗位技能培训成效明显,劳动关系和谐,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贡献突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开创工作新局面,积极组织本单位宣讲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参加社会保险义务,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依法支付职工工资;
3.自觉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健全,诚实守信,连续五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群体事件,社会形象良好;
4.职业道德规范健全,工作机制运行高效,各级领导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5.本单位近年来在精神文明和职业道德建设中,获得过市级荣誉称号,且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二)郑州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职工评选条件
1.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参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率先行动,做出示范;模范遵守《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精湛的技能技术,敬业爱岗,诚实守信,勤奋工作,勇于创新,在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
3.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心,努力学习,不断钻研,遵章守纪,积极实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4.本人近年来在职业道德建设和其他活动中获得市级荣誉称号,且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表彰奖励
区总工会将从推荐人选中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1个,职业道德建设先进个人1名。
对荣获郑州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称号的,按程序申报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未获“双十佳”称号的,将作为郑州市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推荐的候选单位、个人,须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一式两份,见附件),800字事迹简介及1500字详细事迹,以及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各种荣誉、突出成果的证明材料。
2、各推荐单位需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文档,于12月5日前报送实验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地址: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东南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1120室。电子信箱:syqzghxx@163.com。联系人:王艳珠。联系电话:86198086。
附件:1.郑州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申报表
2.郑州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职工申报表
附件_2:郑州市职业道德建设十佳职工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