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29845/2018-0028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30 | 发布日期:2018-11-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日前,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制售”问题油条的早餐店负责人施某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月28日,中牟县食药监局接到郑州市食药监局转来的检测报告,中牟县一家早餐店售卖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为1370mg/kg,而根据《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操作相关规定,铝含量应低于100mg/kg的标准,此店售卖的油条铝残留量超标十二倍。
接到报告后,县食品药品稽查队迅速立案调查,经调查发现,为使油条炸出来口感更好,外观更好看,也更好卖,该店添加了含铝膨松剂。
因铝残留量严重超标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中牟县食药监局立即组织召开中牟县食品安全专家库专家评审会议,经过几位专家的评定,认定油条铝含量超标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施某的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按照两法衔接有关规定,将此案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理,现已进入审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