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8-00066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30 | 发布日期:2018-11-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建报〔2018〕44号
被审计单位: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员会宣传部
审 计 项 目: 荥阳市文苑建筑装饰装修布展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12月27日至2018年6月29日,对荥阳市文苑建筑装饰装修布展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员会宣传部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文苑建筑装饰装修布展工程,位于荥阳市京城路与310国道交叉口的荥阳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楼,建筑面积约850平方米,共分四个展厅。主要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内部布展、造型雕塑、场景复原、灯光系统、多媒体系统、消防及监控系统等。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2017年4月7日,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员会宣传部委托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河南启一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中标价3278267.50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7年4月14日,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员会宣传部与河南启一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签订荥阳市文苑建筑装饰装修布展工程施
工合同,合同价3278267.50元(其中暂估价部分约2200000元),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017年5月8日,应建设方实际需要,新增了部分工程项目,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员会宣传部与河南启一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另行签订荥阳市“修身行善、明礼守法”全民活动——文苑建筑装饰装修布展工程项目协议,协议价款1147245.55元。
合同开工日期2017年4月15日,竣工日期2017年6月10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与合同开竣工日期相符。
2017年6月22日,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员会宣传部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验收组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报告。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员会宣传部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823123.11元
荥阳市文苑建筑装饰装修布展工程报审结算总造价4733710.41元,审定结算总造价3910587.30元(不包含监理费用),审减工程结算造价823123.11元。
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依法据实结算。
四、建议
加强对工程投资管理的学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的管理。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中国共产党荥阳市委员会宣传部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