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8-00026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1-30 | 发布日期:2018-11-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建报〔2018〕54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审 计 项 目: 荥阳市站前路(京城路—棋源路)道路工程
一标段竣工结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8年6月4日至8月3日,对荥阳市站前路(京城路—棋源路)道路工程一标段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站前路(京城路—棋源路)道路工程一标段位于荥阳市区,是荥阳市规划东西走向的一条支路。道路全长约420米(K0 020—K0 460),红线宽30米。其中:快车道宽20米,厚62厘米,结构层采用18厘米厚石灰土、32厘米厚5%水泥稳定碎石、0.6厘米厚下封层(厚度不计)、7厘米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5厘米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人行道宽各5米,厚26厘米,结构层采用18厘米4%水泥稳定碎石、2厘米厚M7.5水泥砂浆、6厘米厚荷兰砖;雨污管道采用D800—D1000钢筋混凝土二级管。施工主要内容包括:路槽开挖、路面铺设、原路面破除、垃圾外运、雨污管道开挖及铺设等。
(二)工程招投标情况
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荥阳市豫兴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该工程招标,于2017年6月6日,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公开开标,河南华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8169911.91元。
(三)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7年6月25日,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与河南华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荥阳市站前路(京城路—棋源路)道路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价8169911.91元,合同形式为单价合同。合同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合同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5日。实际开工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22日。
2018年1月4日,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出具了合格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结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结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161443.67元
荥阳市站前路(京城路—棋源路)道路工程一标段报审结算造价8957913.46元,审定结算造价8796469.79元,审减工程结算造价161443.67元,报审结算部分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发、承包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以及经发、承包人认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四)其他可依据的材料。”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依法据实结算。
四、建议
认真学习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签证管理办法,规范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荥阳市审计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