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11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8〕154号 | 成文日期:2018-12-03 | 发布日期:2018-12-03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自2018年11月8日至11月25日,对中牟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建设的县寿圣街小学新建项目、铺装及外网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中牟县寿圣街小学新建项目(主楼)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中牟县寿圣街小学新建项目工程。本次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寿圣街小学教学楼、综合楼、风雨操场、门卫和看台工程。教学楼建筑面积为10259.72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四层,层高3.9m,一层~四层主要建筑功能为普通教室、教师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综合楼建筑面积为7073.67平方米,钻孔灌注桩桩基、独立桩承台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五层,一~四层层高3.9m,五层层高3.6m,主要建筑功能为阅览室、保健室、报告厅和功能性教室等;风雨操场建筑面积为2533.18平方米,包含非机动车停车库和室内篮球场;门卫建筑面积为51.36平方米,砖混结构;看台面积为241平方米的砖砌结构。
项目立项批复文号为牟发改资〔2017〕24号文。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7年11月,合同价款:46445387.72元。合同结算方式:原合同约定固定单价据实结算。
按照中牟县教育体育局与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5日签订的《中牟县职教中心、寿圣街小学新建项目变更支付方式的补充协议书》约定,结算方式变更为按照中牟县审计部门审计确认后的原合同约定的《河南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6)》结算方式下浮8%。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7年11月,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7月。
建设单位:中牟县教育体育局;设计单位: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监理单位: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工程合同金额为46445387.72元;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51069926.00元(送审金额超出合同金额4624538.28元,主要原因为技术核定及签证,人工费调差以及材料价上涨据实调整),其中: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48918932.40 元;技术核定及变更部分及材料调差金额为2150993.60元(其中技术核定及变更部分302882.71元,人工费调差为513365.41元,材料调差为1334745.47元)。
(二)中牟县寿圣街小学铺装及外网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中牟县寿圣街小学院内。本次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中牟县寿圣街小学铺装及外网项目。室外及其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操场跑道、足球草坪、院区绿化、院区铺装、围墙、给排水及强弱电;面积为25765.71平方米。
项目立项批复文号为牟发改资〔2017〕24号文。
2.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项目由招标人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建设单位)委托招标代理人灏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发布招标文件对该项目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日期:2018年4月10日,合同价款:15002991.18元。
3.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8年6月 1日,实际竣工日期:2018年8月30日。
建设单位:中牟县教育体育局;设计单位:中国美术学院风景建筑设计研究总院;监理单位:河南省育兴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豫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合同金额为15002991.18元;送审工程结算金额为16493290.00元(送审金额超出合同金额1490298.82元,主要原因为技术核定及签证,人工费调差以及材料价上涨据实调整),其中: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15124958.76 元;技术核定及签证部分、人工费及材料调差金额为1368331.24元(其中技术核定及变更部分931857.72 元,人工费调差为48447.44 元,材料调差为388026.08 元)。
二、工程投资情况
(一)经审计,中牟县寿圣街小学新建项目(主楼工程)结算价49443972.14元。
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中牟县寿圣街小学新建项目(主楼工程)审定工程最终结算价为45488454.37元(协议约定工程结算以审定工程总投资49443972.14元下浮8%);
(二)经审计,中牟县寿圣街小学铺装及外网工程结算价15650038.29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豫求实结字〔2018〕第 693号、豫求实结字〔2018〕第 692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教育体育局提供的县寿圣街小学新建项目、铺装及外网工程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2339129.26元,其中:
(一)经审计,中牟县寿圣街小学新建项目送审金额46984331.92元(合同内送审金额为45005417.81元,技术核定及变更部分及材料调差送审金额为1978914.11元),审定金额45488454.37元,审减金额1495877.55元;
(二)经审计,中牟县寿圣街小学铺装及外网工程送审金额16493290.00元(其中:合同内送审结算金额为15124958.76 元,技术核定及签证部分及材料调差送审结算金额为1368331.24元),审定金额为15650038.29元,审减金额为843251.71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GB50500-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及配套的综合解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补充说明等配套执行的文件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