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索 引 号:005295047/2018-0061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8-12-04发布日期:2018-12-0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完善城市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的部署,中牟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对中牟县2013年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进行了更新。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计划于2019年 1  月 4日 9:00 时举行基准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听证内容是中牟县城区、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区、郑州中牟汽车产业集聚区、官渡工业园区、雁鸣湖区域及万滩镇镇区、狼城岗镇镇区、黄店镇镇区和韩寺镇镇区的级别及基准地价,听证事项为我县基准地价更新的背景、依据和必要性等。

二、申请条件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者在中牟县设立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熟悉和关注我县土地市场建设或基准地价相关情况,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三、听证会代表名额分配

听证会代表名额限定在20人,由县国土资源局听证机构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人员。

四、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郑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中牟县国土资源局子站(http://zm.public.zhengzhou.gov.cn/02MA/1407570.jhtml)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国土资源局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报名结束后,听证机构向确定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发送听证通知书。

五、听证会代表应遵守以下纪律:

1、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按时亲自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单位介绍信;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3、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发言。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敏           电话:0371--62160821

               

 

 


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 12 月 4 日


附件
  • 中牟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听证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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