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9-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报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19 | 发布日期:2018-12-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今年以来,登封局严格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两个“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推动社会共治、构建投诉举报体系”等目标任务,从提升投诉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入手,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满意度,现将2018年投诉举报工作汇报如下:
一、投诉举报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办公室有一人(兼职)负责接听投诉举报电话(0371-62810127)和负责维护12331投诉举报信息管理系统。一般投诉举报案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下派到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上级交办案件、政府部门转办案件、疑难案件由局稽查队牵头办理,以上案件办结后,由局政策法规科统一审核后及时向投诉举报人进行答复。
2018年,我局共接到各类投诉举报249起,办结249起,办结率达到了100%,已办结案件回复率达到了100%,无超期未办理案件;电话咨询及意见300余人次。2018年的投诉举报件共分以下几类:1、12331转办件177起;2、自受理72起(其中其他部门转办件11起)。以上投诉举报涉及食品类222起、特殊食品2起、药品14起、化妆品11起。共立案13起,结案13起,移交公安部门2起,结案率达到了100%。
2018年3月31日,我局在迎宾广场举办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了20余家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共同参与。活动设置标语8条,宣传展架6个,发放食品安全法、宣传彩页、海报1500余份。
二、2018年工作亮点及成效
一是加强宣传,覆盖到位。以印发宣传卡、利用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公开“12331”监管服务热线等形式,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咨询渠道。
二是认真处理,反馈到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内及时受理、调查核实,合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结果反馈于投诉举报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投诉举报,耐心向投诉举报人解释职能职责并告知投诉举报人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举报。
三是严肃纪律,保密到位。每个投诉举报从受理到反馈认真做好记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投诉人相关情况及举报投诉内容做到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定期分析,参谋到位。每季度对投诉举报受理情况进行分析,分析投诉举报工作中典型事例,总结工作中的有益经验,找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为找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和处理类似投诉举报咨询提供有效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