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803144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005266932/2018-0006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中原区房产管理局关 键 词:政协提案
文    号:中房字函〔2018〕27号成文日期:2018-08-01发布日期:2018-12-25
体    裁:议案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对区九届政协二次会议第1803144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A

尊敬的郑仲华、刘增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议政府加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理顺管理体制问题

2010年10月15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郑州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进一步促进了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现了物业管理工作的“重心下移”,分解明确了区政府、街道办各处和社区各级部门的物业管理工作。

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精神,我区分解了工作目标:经过三至五年的努力,物业管理实现五项基本目标:一是各级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健全,保障到位,管理、督导、考评体系完善;二是物业管理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运行良好;三是老旧小区、无主管楼院管理顺畅,城市建成区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四是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及运行指导监督得力,业主自主管理能力增强;五是物业管理应急管理服务、投诉调解工作有效,群众满意度逐步提升。

2012年2月29日全区各街道办事处配齐物业管理专干,并明确了社区物业管理专干的职责,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

二、强化业主管理的问题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经过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9月29日审议通过,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9号公告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程序、经费、责任及义务。加大推进了河南省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工作。新条例的中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申请条件更简化了,程序步骤更清晰了、经费更明确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更明朗了,有效的推进我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在2018年1月至今我区共成立5个业主大会,同时还有12个小区正在筹备当中,且均运转正常。

三、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管理问题

一是出台各项行业文件。提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郑州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郑州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意见》、《郑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办法》、《郑州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基础设施整治改造和全覆盖工作计划》、《关于支持全市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我区出台了《郑州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办法》、《关于配套建设物业管理用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州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管理办法》、《郑州市物业承接查验实施细则》等配套政策,同时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示范文本已投入使用。这些行业政策的制定,规范了我市物业管理市场的诸多关系,使物业管理工作初步做到了有章可循。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每年结合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对物业企业经营服务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监督检查结论为限期整改的企业,自告知之日起整改一个月,并由各区房管局物业科汇同办事处进行复查,整改期间不得参加物业管理项目投标活动,若整改仍不合格,无法继续对外承接物业管理项目。

希望你们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再次感谢你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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