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5704589/2018-0009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审批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12-29 | 发布日期:2018-12-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鑫兴再生资源利用废旧钢铁破碎线项目受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行政审批科) 传 真:0371-6625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 编:45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河南鑫兴再生资源利用废旧钢铁破碎线项目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大湖村村西 | 河南鑫兴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河南迅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主要将外购(经过拆解后)的报废家电制品钢铁外壳、自行车架、电动车架、摩托车架、彩钢瓦等,经锤式破碎机破碎成块状颗粒,经磁选机分选后外售至钢厂进行回收利用。 | (1)废气 有组织废气项目在产尘部位设集气罩,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破碎机半地下安装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均满足噪声排放标准。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废钢铁磁选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含铜、铝及其它杂物),集中收集后在项目生产车间西侧的废渣堆场堆存,定期外售于废品回收站;除尘器收集的灰渣定期外售至水泥厂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018年12月29日-2019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