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143/2019-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局关 键 词:综合,通知,安生生产
文    号:郑粮〔2019〕3号成文日期:2019-01-07发布日期:2019-01-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中储粮郑州直属库、新郑直属库,郑州海嘉食品有限公司,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现将《郑州市粮食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7日

 

郑州市粮食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巩义市“12.21”土窑坍塌事故以及商丘市河南华航现代农牧集团有限公司“12.17”火灾事故教训,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508号)要求,市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6月底在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攻坚行动(以下简称“四大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全面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全面开展四大攻坚行动,坚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攻坚行动范围和重点

全市粮食行业粮食储存场所及非粮食储存场所的加工企业、外租仓、及外租门店、宾馆、幼儿园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消防隐患及各单位重点防范部位、环节和岗位。

(一)粮食储存场所

重点检查:1.消防水源和设施,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设置室内外消防水源,消火栓及配套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配备灭火器材、火灾报警和避雷设施;2.消防车通道,是否按照规定设置环形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3.用电管理,是否存在架空线路下堆放粮垛、库房不按规定设置防爆灯具、违规使用除照明以外电器、电气线路脱落老化现象等问题,是否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作业机械及配电箱周围是否有可燃物;4.超量存储,是否存在超量存储现象,是否采取可靠的消防安全措施;5.安全间距,粮库与周围建筑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粮库内各茓囤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6.禁火禁烟措施,场院是否设立醒目的防火和禁烟标志,人员进库前是否收缴火柴、火机及香烟等,机动车辆进入库区是否安装防火罩,施工作业是否采取有效的防火隔离和灭火措施;7.熏蒸作业安全,是否严格按照《熏蒸作业单》及《粮食储藏技术规范》作业,是否落实防止药剂自燃的措施;8.粉尘防爆,涉及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是否制定粉尘防爆方案,是否配备、安装除尘设备、排风设备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9.有限空间作业,是否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落实操作规程,配备防护用品、警示标志等;10.日常管理,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等措施,是否制定灭火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

(二)非粮食储存场所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检查:1、各单位所属办公、厂、库区,商场、门店(含出租门面房)、家属院、宾馆、幼儿园、生产经营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情况,配电房、电器、电路(电线)设备及用电、用气、防火防盗情况;2、对外租门店内的“九小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小商场、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小旅馆、小网吧、小医院、小学校幼儿园、小餐饮场所)以及“三合一”(生产、经营、住宿合一)、“多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3、重大危险源安全状况和有关特殊工种、企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落实操作规程,配备防护用品、警示标志等情况;5、各项安全制度建立与落实及事故隐患登记备案整改所涉及消防安全其他方面情况。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8日至1月20日)。

1.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四大攻坚行动方案,对相关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广泛进行动员。

2.各单位要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3.各单位要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21日至6月10日)。

1. 各单位要开展自查,做到“八查八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查履职尽责,看各部门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整改,或按“五落实”(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要求制定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上级部门如实上报隐患;查隐患台账,看是否建立日常隐患整治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查生产事故是否按时上报,看责任追究和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各单位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3.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市局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企业开展督查,跟踪工作落实,推动问题整改。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9年6月11日至6月26日)。

1.各单位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建立档案,限期整改到位。

2.各单位要对四大攻坚行动进行总结,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组织开展好此次攻坚行动。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八查八看”的要求,对包括生产作业环境、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所有岗位、所有风险管控措施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其中重大隐患上报上级部门。

(三)强化督导,务求实效。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主动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市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

(四)严格安全责任追究。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郑州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四大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各单位每周三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局信访安全处。要定期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映主要做法、工作进展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月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或1个典型案例以上。6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粮食局信访安全处。

联系电话:66262936  

邮    箱:zzslsjx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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