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B(2018)246号议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370/2019-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键词:提案,答复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10
  • 发布日期:2019-01-1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B(2018)246号议案的答复

    尊敬的段长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郑开双创走廊建设推进郑汴一体化深度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土地管理工作的关心和关注。我局对您的提议非常赞同,并积极支持郑开双创走廊建设。

    一、为了全力支持郑开双创走廊建设,市县主要领导和省厅的领导曾多次前往自然资源部汇报解决郑开双创走廊占用基本农田等事宜。但自然资源部明确表示,郑开双创走廊涉及基本农田调整不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8】1号)和《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不同意该项目基本农田调整。为加快推进郑开双创走廊建设,我局建议可在下一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中,根据项目规划情况进行布局调整。

    二、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指标统筹调剂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14 号)文件要求,规模指标富余的,不再追加规模指标,超出部分予以调出。目前,中牟县2018-2020年剩余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共计约2759公顷,根据中牟县前五年年均用地量575.91公顷计算,到2020年中牟县还有部分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剩余,可以保障郑开双创走廊用地空间。建议中牟县统筹规划郑开双创走廊用地,待基本农田调整后,自行调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根据规模使用的情况,剩余新增规模不能满足用地需求时,由我局统筹协调,向省厅申请追加。

    再次感谢您和其他代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对我局的工作继续给予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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