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1800345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987/2019-0001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旅游局
  • 关键词: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11
  • 发布日期:2019-01-1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180034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孙晓玲、白银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引导民众改建绿色、文化民宿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发展民宿经济是加快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抓手,是丰富旅游业态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我市拥有优质的旅游资源、厚重的人文底蕴,发展旅游民宿具有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文化优势和区位优势。目前,我市促进旅游民宿发展主要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出台促进政策

    2018年1月24日,市政府召开郑州市旅游业转型发展大会,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特色旅游饭店及民宿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2018〕7号),明确了“安全原则、渐进原则、集约原则、多元原则”等民宿发展原则,重点突出了用地保障、财政支持、基础配套、融资渠道、市场主体培育、人才支撑、客源开发、评标定级等九项扶持民宿发展的措施,并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促进民宿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加强市场调研

    近年来,我局始终高度关注旅游民宿发展,并对全市旅游民宿情况进行了调研。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郑州“民宿”于2016年自发兴起,2016年前后开始通过国内有关网络平台上线经营,截至目前上线“民宿”约3000家。虽然上线数量众多,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普遍未取得公安、卫生、食药等部门许可,普遍未进行消防验收,民宿范围界定不清晰,以及业界对“民宿”概念普遍不清(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民宿”较多)等。

    三、强化行业标准

    2016年10月1日,国家旅游局出台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以规范引导特色旅游饭店及民宿发展。2018年12月上旬,文化和旅游部在浙江试点的基础上,对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及其实地评定进行了培训,并计划于近期出台等级旅游民宿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我国民宿的发展将逐步规范化、标准化、特色化。2018年10月上旬,经文化和旅游部、省旅游局同意,经我局积极争取,我市已将旅游民宿行业标准的有关细则提前下发至各县(市、区)区、开发区旅游主管部门,并对标准进行了简要培训,以便各县(市、区)旅游主管部门尽快掌握行业标准,规范提升旅游民宿服务质量。下步,我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省旅游局安排,进一步组织对全市有关部门、旅游民宿业主等进行培训,邀请国内民宿专家对行业标准及其评定办法进行解读,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民宿等级评定。

    四、推动联合监管

    近期,市旅游局分别与工商、公安、消防、房管、食药监等部门进行了对接,就共同促进全市旅游民宿的规范发展进行协调磋商。鉴于民宿属于新生事物,我省在监管方面有许多法律空白,存在一些包括治安、消防、建筑质量、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隐患,城市民宿甚至还存在不符合《物权法》的情况。为更好地规范促进旅游民宿发展,我市拟研究出台更加具体的政策措施,明确界定民宿的范围和条件,落实公安、消防、工商、食药监、卫计、房管、价格、旅游等部门的相应监管责任,强化旅游民宿联合监管,依法推进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发展,进一步优化旅游民宿发展环境。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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