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727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661/2019-0005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17
  • 发布日期:2019-01-1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2018072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增良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城市‘空巢老人’养老现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创新,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关于印发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6〕2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郑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郑政办明电〔2018〕266号)、郑州市民政局先后出台《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郑民明电〔2018〕91号)、《关于开展老年人助餐和助浴示范点建设的通知》(郑民文〔2018〕123号)等文件,推进居家养老设施的建设,满足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各种日常生活需求。

    二、落实政策,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关于印发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6〕28号)中提出,对年满 80—8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 100 元;年满 90—99 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 200 元;年满 10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 300 元。通过发放高龄津贴的惠民举措,有利于缓解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的经济情况,减少“空巢老人”的经济压力。

    三、智慧养老,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

    郑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发布的《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郑老龄〔2017〕1号)指出,推动“互联网 ”养老项目建设。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利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APP应用、微信公众号等,重点拓展远程提醒和控制、自动报警和处置、动态监测和记录等功能,规范数据接口,建设虚拟养老院。完善老年人信息档案,推进“12349”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开通养老服务热线和居家养老服务呼叫系统,加强信息平台与居家养老服务实体的有效链接,逐步实现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服务功能,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

    四、加强管理,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为实现健康老龄化,郑州市卫生计生委联合郑州市发改委等13委局印发《郑州市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郑政〔2018〕34号)。从老年人的健康教育与体育文化工作、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方面,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等多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要求。在心理健康方面,《郑州市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郑政〔2018〕34号)推动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老年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启动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提高老年人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提升老年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健全老年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增加老年人社会适应性,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老年人医养服务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医养结合工作,郑州市卫计委和民政局联合发出《关于全面开展医养结合工作的通知》(郑卫医〔2018〕16号),积极探索多种模式开展医养结合工作。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组建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组成的签约服务团队,按照城乡居民签约服务要求,与老年人家庭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探索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模式,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和医疗卫生服务。

    五、政策支持,促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郑州市老龄委员办公室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制定《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郑老龄〔2017〕1号),文件指出,逐步建立支持逐步建立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措施,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支持城乡社区定期上门巡访独居、空巢老年人家庭,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城乡社区发挥供需对接、服务引导等作用,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汇集,引导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升质量效率,为老年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鼓励老年人参加社区邻里互助养老。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推动专业化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发展。我市积极支持和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财力状况和老年人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活动,多数县(市、区)为孤寡、空巢、高龄、“三无”等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每天1-3小时不等的无偿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有利于缓解“空巢老人”家政、心理等压力,有利于解决老人心中的症结。

    六、志愿服务,营造互帮互助的和谐氛围

    为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国务院颁布了《志愿者条例》。《条例》表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项目目录、服务标准、资金预算等相关情况。我市文明办根据我市实际,制定《郑州市星级志愿者认证管理方法》,支持和鼓励我市居民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通过日常的志愿服务活动,评选最美志愿者、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社区等方式促进我市志愿者服务的发展。《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郑老龄〔2017〕1号)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发挥老年人优良传帮带作用,鼓励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支持老年人开展“抱团养老”、“养老服务时间储蓄”活动,本着资源和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自发开展生活休闲、邻里相望、互相照顾等互助式养老,并由社区或社会组织对其服务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作为今后对其免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据。通过参加志愿服务,不仅使老年人发挥余热,实现价值,同时也缓解社区内空巢老人精神空虚,完成老有所需、老有所用,促进和谐的社区文化的建立。

    七、宣传美德,弘扬关爱老人的社会风尚

    《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郑老龄〔2017〕1号)提出,把敬老养老助老纳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考评。持续开展“敬老月”活动,广泛组织动员各涉老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敬老文明号”单位、家庭和个人,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事情做起,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献爱心,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社会和谐、关爱老人、关心老龄事业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弘扬关爱老人的社会风尚。

    八、发展教育,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积极宣传健康老龄化理念,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命生活质量。启动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健全老年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开展老年人健康保健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完善以市老年大学为龙头、县(市、区)老年大学为骨干、乡镇(街道)老年学校为基础的三级办学网络。到2020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老年大学;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达到50%。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老年大学按照实际建设资金的30%进行奖补。

    九、知识讲座,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郑州市卫计委等13委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郑卫〔2018〕38号)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老年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启动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提高老年人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提升老年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健全老年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增加老年人社会适应性,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十、树立老龄观,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

    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把广大老年人当作社会的宝贵财富,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支持老年人通过言传身教传承优秀文化。积极做好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既要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更要维护老年人的尊严、确保其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力。对老年人进行自尊、自立、自强教育,引导老年人增强自爱意识,保持积极健康的老年生活。大力开展“宣传敬老典型、讲好孝老故事、传播老龄声音”活动,营造社会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实现家庭和睦、代际和顺,进一步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们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老龄办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梁国江                  联系电话:67188773

    抄    报: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市政府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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