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7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661/2019-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建议
  • 发布机构:郑州市民政局
  • 关键词:建议,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01-17
  • 发布日期:2019-01-1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民政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B7号建议的答复

    张黎明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破解我市老年人‘精神空巢’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创制,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业体系

    为加快推进全市养老事业发展,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水平,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推进健康养老产业转型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郑政明电〔2017〕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郑州健康养老产业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郑政〔2018〕3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8〕84号)、《郑州市民政局联合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8〕102号)、《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郑民明电〔2018〕91号)、郑州市卫计委等13委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郑卫〔2018〕38号)等文件,加大政策对我市养老行业的支持力度,分别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进行了规划,在促进我市老年人健康发展的同时,缓解我市老年人“精神空巢”的问题。

    二、加大资金扶持,加快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

    《郑州市民政局联合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城乡养老照料设施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民文〔2018〕102号)文件中对养老服务中心的主要功能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信息管理、居家助老、社区托老、专业支撑、机构养老等功能。为适应辐射区域老年人的居家服务需求,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浴、助医、精神关怀、拓展服务等便利化、多样化的居家助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托老站)按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的规定配建功能,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保健康复、文体娱乐等服务,其中文体娱乐是指为社区老年人开展书法、绘画及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健身康复等活动创造条件,并组织社区老人开展歌咏舞蹈、琴棋书画、手工竞技、文体比赛、乐器演奏等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从场地的建设和设施配建的功能对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进行规定,有利于解决我市老年人“精神空巢”的问题。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郑民明电〔2018〕91号),通知明确提出要倡导多种形式的助老志愿活动和老年互助活动,动员全社会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进而丰富我市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缓解我市老年人“精神空巢”的问题。

    《郑州市财政局等四局委关于印发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郑财社〔2018〕1号),通知明确提出为我市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等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完善养老服务的内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了对老年服务的投入,进而让老年人享受更好的养老服务,缓解“精神空巢”问题。

    三、发展老年教育,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

    积极宣传健康老龄化理念,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和生命生活质量。启动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健全老年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开展老年人健康保健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加快发展老年教育,完善以市老年大学为龙头、县(市、区)老年大学为骨干、乡镇(街道)老年学校为基础的三级办学网络。到2020年,各县(市、区)至少建成一所老年大学;建有老年学校的乡镇(街道)比例达到50%。市级财政对各县(市、区)老年大学按照实际建设资金的30%进行奖补。通过发展老年人教育,创造老年人学习的便利条件,促进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的提升,缓解“精神空巢”问题的存在。

    四、开展老年娱乐活动,培养老年人兴趣爱好

    加强老龄宣传教育作品的创作与生产,鼓励创作发行老年喜闻乐见的图书、报刊以及影视剧、戏剧、广播剧等文艺作品发展面向老年人的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化产业。加强老年人文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进各级各类老活动场所和设施改造升级,定期举办老年人文体活动。研究谋划与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相适应的老年健康活动中心,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建设一个综合性老年活动中心,每个街道(乡扶配套建设1至2个多功能文体活动场所,中心城区“15分钟文体的活动圈”、农村“十里文体活动圈”基本形成。市级财政对(市、区)老年活动中心按照实际建设资金的30%进行奖补。通过发展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促进老年人走出家门,通过活动增加与他人的沟通,促进身体健康的同时,扩大了人际交往,丰富我市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扩大老年旅游服务有效供给,科学设置老年旅游线路,完善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等涉及老年人的服务设施和项目,开发符合老年人需求、适合老年人年龄特点、经济实惠的旅游产品。推进老年旅游场所相关的辅助设施建设,为老年人旅游提供便利服务。制定老年旅游服务配套规范,完善老年人旅游服务市场,规范老年旅游服务市场秩序。旅游市场的完善可以促进老年人走出家门,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减少“精神空巢”问题的存在。   

    郑州市卫计委等13委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郑卫〔2018〕38号)做好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老年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启动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提高老年人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提升老年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健全老年人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增加老年人社会适应性,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从而使我市老年人学会应对心理危机的方法,缓解“精神空巢”问题。

    五、树立老龄观,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

    倡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把广大老年人当作社会的宝贵财富,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支持老年人通过言传身教传承优秀文化。积极做好全生命周期养老准备,既要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更要维护老年人的尊严、确保其参与社会活动的权力。对老年人进行自尊、自立、自强教育,引导老年人增强自爱意识,保持积极健康的老年生活。大力开展“宣传敬老典型,讲好孝老故事、传播老龄声音”活动,营造社会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实现家庭和睦、代际和顺,进一步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通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减少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阻力,促进家庭承担起赡养老年人的主体责任,加大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减少我市老年人“精神空巢”问题的存在。

    六、发展志愿服务,营造互帮互助的和谐氛围

    《郑州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郑老龄〔2017〕1号)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事业发展,支持建立志愿者服务机制。发挥老年人优良传帮带作用,鼓励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支持老年人开展“抱团养老”、“养老服务时间储蓄”活动,本着资源和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采取自愿结合的方式,自发开展生活休闲、邻里相望、互相照顾等互助式养老,并由社区或社会组织对其服务时间和内容予以记录,作为今后对其免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据。通过鼓励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既促进老年人走出家门与邻里接触,又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丰富了自己的生活,减少“精神空巢”问题的存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并希望您在今后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养老事业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12月2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民政局老龄办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梁国江                  联系电话:67178173

    抄    报:市人大选举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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