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刚岭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政府引导设立“公益性”或”“半公益性”课外培训班的建议”收悉。从中可以看出您对校外培训机构问题进行了大量、充分的调研,感谢您对郑州校外培训机构的关心和关注,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支持和鼓励学校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2017年,《郑州市教育局转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郑教明电[2017]204号),要求各地和学校务必从实际出发,根据学校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稳妥进行,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学校确实不具备条件开展课后服务的,要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但要开展好各种形式的校内课外活动。要把开展课后服务与校内各种兴趣小组、共青团、少先队、校园劳动等课外活动结合起来。要充分利用好学校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运动场、计算机房、功能教室等设施,科学安排课后服务,有效指导学生参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各地和学校要明确课后服务责任,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管理制度,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目前,市教育局正在与相关局委沟通协调,拟采取政府财政补贴方式,在公办学校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此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二、根据新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培训机构要实施分类管理。若选择非营利性的培训机构,政府会以购买服务、适当补助等形式予以支持和规范。
您所提出的建议,是对规范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的促进,我们一定会认真考虑,并在职责范围内和相关局委一同做好相关工作,推动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2018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