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霞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构建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 ”收悉。现答复如下: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自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办园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郑州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一、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状况
2011—2016年,我市实施了一期、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正在实施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新的成就。
(一)学前教育整体概况
截止2017年底,全市注册幼儿园1611所,在园幼儿39.12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3%。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达标验收的幼儿园超过1100所,其中河南省示范幼儿园65所,郑州市示范幼儿园167所。目前,投入使用的公办幼儿园377所,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数123931人,占比为31.7%。普惠性民办幼儿园741所,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为84.4%。
(二)学前教育配套设施建设
实施“乡镇中心幼儿园创建工程”,对新建的乡镇公办幼儿园,市财政按照每班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和奖励。加强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市财政对市区公办幼儿园每增加一个教学班给予20万元补助。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期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55所,新增学位14.5万个,超额完成计划目标。2017年是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开官之年,我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6所,新增班额346个,学位10380个,幼儿园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三)学前教育师资水平
将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系列。设立幼儿教师专项培训经费,重点用于农村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为幼儿园培育出一批骨干从业人员。
(四)学前教育资助体系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体系,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园困难儿童实施资助。自2013年以来,发放资金4585.46万元,惠及幼儿5.03万人。
二、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发展
(一)加快发展公办幼儿园,增加公办学位供给,解决入公办园难问题
1.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与发展规划。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省两级要求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坚持“注重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的基本原则,适时调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规划建设项目。努力使大多数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2.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我市将新建100所幼儿园,预计提供学位3万个,已纳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重大项目子工程进行实时跟踪监管。2017年我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6所,新增班额346个,学位10380个,超额完成本年度幼儿园建设任务。
3.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奖补政策。市财政按照农村每班10万元、市区每班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和奖励。市教育局还专门成立了郑州市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层面保障幼儿园建设工程顺利实施,同时将幼儿园建设列入民生实事工程,将学前教育工作纳入对县区工作考核内容,设定责任目标,建立台帐。
4.实施城区公办幼儿园发展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或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因各种原因停办、闲置的教育资源。财政支持以租赁、购买等方式扩充公办幼儿园,加快建成一批城区公办幼儿园。
5.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小区配套幼儿园是配置和增加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的主要渠道,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入园贵”的关键。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要求,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要求全面整改。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位供给,解决入园贵问题
1.出台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2015年6月初,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对扶持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各县(市、区)已出台辖区内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
2.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普惠发展。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政府共投入16.37亿元用于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16-2017年,我市先后下达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奖补资金共7975万元,引导县区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三、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为我市学前教育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16年,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订了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项目规划。印发了《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前教育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成立了郑州市幼儿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7—2020年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计划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年提高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和普惠性学位占比。各县(市、区)要对照现有比例,按照2020年公办比例达到50%的要求测算需要新增的公办幼儿园数量。小区配套幼儿园、城中村回迁安置区的幼儿园要移交政府,由政府办成普惠性幼儿园。
加大财政投入。建议政府未来三年在市区回购100所符合规划要求的幼儿园,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每所园3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每年回购费用需要10亿左右(不含土地费用),市和区财政各分担一半。
加强督导评估,全面提高办园水平。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郑州市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职工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深入开展薄弱幼儿园达标升级工作,对督导评估验收合格的市一级、市示范、省示范幼儿园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支持其加大园所设备设施投入,改善办园条件。
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全面推进我市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欢迎继续给予我们监督和支持。
2018年 12月26日

